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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2009年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统计显示,2009年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34601亿美元,较上年末增长17%;对外金融负债16381亿美元,增长12%;对外金融净资产18219亿美元,增长22%。 在对外金融资产中,对外直接投资2296亿美元,证券投资2428亿美元,其他投资5365亿美元,储备资产24513亿美元,分别占对外金融资产的7%、7%、16%和71%;在对外金融负债中,外国来华直接投资9974亿美元,证券投资1900亿美元,其他投资4508亿美元,分别占对外金融负债的61%、12%和28%。 国际投资头寸表是反映特定时点上一个国家或地区对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金融资产和负债存量的统计报表,它与反映交易流量的国际收支平衡表一起,构成该国家或地区完整的国际账户体系。 国家外汇管理局还根据最新数据调整了2004年至2008年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单位:亿美元 项目 2004年末 2005年末 2006年末 2007年末 2008年末 2009年末 净头寸 2764 4077 6402 11881 14938 18219 A.资产 9291 12233 16905 24162 29567 34601 1.对外直接投资 527 645 906 1160 1857 2296 2.证券投资 920 1167 2652 2846 2525 2428 2.1股本证券 0 0 15 196 214 546 2.2债务证券 920 1167 2637 2650 2311 1882 3.其他投资 1658 2164 2539 4683 5523 5365 3.1贸易信贷 432 661 922 1160 1102 1646 3.2贷款 590 719 670 888 1071 942 3.3货币和存款 553 675 736 1380 1529 1409 3.4其他资产 83 109 210 1255 1821 1368 4.储备资产 6186 8257 10808 15473 19662 24513 4.1货币黄金 41 42 123 170 169 371 4.2特别提款权 12 12 11 12 12 125 4.3在基金组织中的储备头寸 33 14 11 8 20 25 4.4外汇 6099 8189 10663 15282 19460 23992 B.负债 6527 8156 10503 12281 14629 16381 1. 外国来华直接投资 3690 4715 6144 7037 9155 9974 2.证券投资 566 766 1207 1466 1677 1900 2.1股本证券 433 636 1065 1290 1505 1748 2.2债务证券 133 130 142 176 172 152 3.其他投资 2271 2675 3152 3778 3796 4508 3.1贸易信贷 809 1063 1196 1487 1296 1617 3.2贷款 880 870 985 1033 1030 1114 3.3货币和存款 381 484 595 791 918 1034 3.4其他负债 200 257 377 467 552 742 说明:1、本表记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净头寸是指资产减负债,“+”表示净资产,“—”表示净负债。 国际投资头寸表编制原则与指标说明 一、国际投资头寸表编制原则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出版的《国际收支手册》(第五版)所制定的标准,国际投资头寸表是反映特定时点上一个国家或地区对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金融资产和负债存量的统计报表。国际投资头寸的变动是由特定时期内交易、价格变化、汇率变化和其他调整引起的。国际投资头寸表在计价、记账单位和折算等核算原则上均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保持一致,并与国际收支平衡表共同构成一个国家或地区完整的国际账户体系。 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是反映特定时点上我国(不含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下同)对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金融资产和负债存量的统计报表。 二、国际投资头寸表主要指标解释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标准,国际投资头寸表的项目按资产和负债设置。资产细分为我国对外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其他投资和储备资产四部分;负债细分为外国来华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其他投资三部分。净头寸是指对外资产减去对外负债。具体的项目含义如下: 1.直接投资:以投资者寻求在本国以外运行企业获取有效发言权为目的的投资。分为对外直接投资和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其中,对外直接投资中包括我国境内非金融部门对外直接投资存量和境内银行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所拨付的资本金和营运资金存量以及从境内外母子公司间的贷款和其他应收及应付款的存量。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包括我国非金融部门吸收来华直接投资存量和金融部门吸收境外直接投资存量(包括外资金融部门设立分支机构、中资金融部门吸收外资入股和合资金融部门中外方投资存量),以及境内外母子公司间的贷款和其他应收及应付款的存量。 2.证券投资:包括股票、中长期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等形式的投资。证券投资资产是指我国居民持有的非居民发行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衍生金融工具等有价证券。证券投资负债为非居民持有我国居民发行的股票和债券。 2.1股本证券:包括以股票形式为主的证券。 2.2债务证券:包括中长期债券和一年期(含一年)以下的短期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或可转让的债务工具,如短期国库券、商业票据、短期可转让大额存单等。 3.其他投资:指除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和储备资产之外的所有金融资产/负债,包括贸易信贷、贷款、货币和存款及其他资产/负债四类形式。其中长期指合同期为一年期以上的金融资产/负债,短期为一年期(含一年)以下的金融资产/负债。 3.1贸易信贷:指我国与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间,伴随货物进出口产生的直接商业信用。资产表示我国出口商的出口应收款以及我国进口商支付的进口预付款;负债表示我国进口商的进口应付款以及我国出口商预收的货款。 3.2贷款:资产表示我国境内机构通过向境外提供贷款和拆放等形式而持有的对外资产;负债表示我国机构借入的各类贷款,如外国政府贷款、国际组织贷款、国外银行贷款和卖方信贷。 3.3货币和存款:资产表示我国金融机构存放境外资金和库存外汇现金,负债表示我国金融机构吸收的海外私人存款、国外银行短期资金及向国外出口商和私人的借款等短期资金。 3.4其他资产/负债:指除贸易信贷、贷款、货币和存款以外的其他投资,如非货币型国际组织认缴的股本金,其他应收和应付款等。 4.储备资产:指我国中央银行可随时动用和有效控制的对外资产,包括货币黄金、特别提款权、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和外汇。 4.1货币黄金:指我国中央银行作为储备持有的黄金。 4.2特别提款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根据会员国认缴的份额分配的,可用于偿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债务、弥补会员国政府之间国际收支逆差的一种账面资产。 4.3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指我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普通账户中可自由动用的资产。 4.4外汇:指我国中央银行持有的可用作国际清偿的流动性资产和债权。 (完) 2010-05-04/safe/2010/0504/49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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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0年末,我国外债余额为5489.38亿美元(不包括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和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其中,登记外债余额为3377.38亿美元,贸易信贷余额为2112亿美元。 从债务期限看,中长期外债(剩余期限)余额为1732.43亿美元,占外债余额的31.56%;短期外债(剩余期限)余额为3756.95亿美元,占外债余额的68.44%,其中:登记短期外债(剩余期限)余额为1644.95亿美元,贸易信贷余额为2112亿美元。 从债务构成情况看,2010年末短期外债(剩余期限)余额中,贸易信贷占56.22%,贸易融资(如银行为进出口贸易提供的信贷支持)占21.74%,二者合计占短期外债(剩余期限)余额的78%,主要与我国近年来对外贸易的迅猛发展密切相关。由于贸易信贷及贸易融资有真实的进出口贸易交易为背景,不会额外增加外债风险。 从债务人类型看,登记外债余额中,中资金融机构债务余额为1353.33亿美元,占40.07%;外商投资企业债务余额为1095.76亿美元,占32.44%;外资金融机构债务余额为481.44亿美元,占14.26%;国务院部委借入的主权债务余额为387.94亿美元,占11.49%;中资企业债务余额为57.89亿美元,占1.71%;其他机构债务余额为1.02亿美元,占0.03%。 从债务类型看,登记外债余额中,国际商业贷款余额为2701.08亿美元,占79.98%,所占比重较2009年末上升5.56个百分点;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余额为676.30亿美元,占20.02%。 从币种结构看,登记外债余额中,美元债务占70.41%,比2009年末上升2.65个百分点;日元债务占8.56%,比2009年末下降3.33个百分点;欧元债务占4.41%,比2009年末下降1.97个百分点;其他债务包括特别提款权、港币等,合计占比16.62%,比2009年末上升2.65个百分点。 从投向看,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登记中长期外债(签约期限)余额中,投向制造业的为457.43亿美元,占22.71%;投向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为256.56亿美元,占12.74%;投向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的为172.99亿美元,占8.59%;投向房地产业的为106.59亿美元,占5.29%;投向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为81.79亿美元,占4.06%。 2010年,我国新借入中长期外债421.75亿美元,同比增加197.3亿美元,上升87.90%;偿还中长期外债本金271.83亿美元,同比减少70.03亿美元,下降20.48%;支付利息30.07亿美元,同比减少6.22亿美元,下降17.14%。 据初步计算,2010年我国外债偿债率为1.63%,债务率为29.25%;负债率为9.34%;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的比例为13.19%,均在国际标准安全线之内。(完) 附: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贸易信贷 是指发生在中国大陆居民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非居民之间,由货物交易的卖方和买方之间直接提供信贷而产生对外负债,即由于商品的资金支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形成的债务。具体包括供应商(如境外出口商)为商品交易和服务直接提供信贷,以及购买者(如境外进口商)为商品和服务以及进行中(或准备承担)的工作预先付款。 贸易融资 是指第三方(如银行)向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的与贸易有关的贷款,如外国金融机构或出口信贷机构向买方提供的贷款。 与贸易有关的信贷 是一个较广义的概念,除贸易信贷外,它还包括了为贸易活动提供的其他信贷。从定义上看,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包括贸易信贷、贸易融资、与贸易有关的短期票据等。 2011-03-31/safe/2011/0331/49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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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1月银行代客结汇为1503亿美元,银行代客售汇为819亿美元,银行代客结售汇顺差为684亿美元。 2011年1月境内银行代客涉外收入为1867亿美元,对外付款为1507亿美元,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顺收为360亿美元。(完) 附: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代客结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为客户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不包括外汇指定银行为自身办理的结售汇和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代客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代客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其客户间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目前包括外汇收付款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项下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附件1: 2011年1月银行代客结售汇数据(按交易项目) 附件2: 2011年1月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按交易项目) 2011-03-04/safe/2011/0304/49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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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9月银行代客结汇为1192亿美元,银行代客售汇为908亿美元,顺差为284亿美元。 2010年9月境内银行代客涉外收入为1712亿美元,对外付款为1486亿美元,顺收为226亿美元。(完) 附: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代客结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为客户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不包括外汇指定银行为自身办理的结售汇和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代客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代客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其客户间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目前包括外汇收付款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项下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0-10-27/safe/2010/1027/49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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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10月银行代客结汇为1253亿美元,银行代客售汇为677亿美元,顺差为576亿美元。 2010年10月境内银行代客涉外收入为1664亿美元,对外付款为1272亿美元,顺收为392亿美元。(完) 附: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代客结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为客户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不包括外汇指定银行为自身办理的结售汇和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代客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代客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其客户间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目前包括外汇收付款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项下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0-11-30/safe/2010/1130/49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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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初步估算,2010年三季度,我国国际收支经常项目、资本和金融项目(含净误差与遗漏)继续呈现顺差,国际储备资产继续增长。三季度,经常项目顺差1023亿美元,按可比口径计算(下同),同比增长1.03倍。其中,货物贸易顺差814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44亿美元,收益顺差145亿美元,经常转移顺差108亿美元。资本和金融项目(含净误差与遗漏)顺差57亿美元,其中,直接投资净流入230亿美元。国际储备资产增加1080亿美元,增长31%,其中,外汇储备资产增加1073亿美元(不含汇率、价格等非交易价值变动影响),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增加7亿美元。 2010年前三季度,我国国际收支经常项目顺差2040亿美元,同比增长30%;资本和金融项目(含净误差与遗漏)顺差821亿美元;国际储备资产增加2860亿美元,同比增长7%。(完)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1(初步数) 单位:亿美元 项 目 行次 2010年 三季度2 2010年 前三季度3 一、经常项目 1 1023 2040 A.货物和服务 2 770 1550 a.货物 3 814 1711 贷方 4 4307 11370 借方 5 3493 9659 b.服务 6 -44 -161 B.收益 7 145 188 C.经常转移 8 108 302 二、资本和金融项目4 9 57 821 其中:直接投资 10 230 849 三、 储备资产 11 -1080 -2860 3.1 货币黄金 12 0 0 3.2 特别提款权 13 0 -1 3.3 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14 -7 -17 3.4 外汇 15 -1073 -2843 3.5 其它债权 16 0 0 注: 1.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 从2010年三季度开始,按照国际标准,将外商投资企业归属外方的未分配利润和已分配未汇出利润记入国际收支平衡表,前两季度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3. 2010年前三季度初步数由2010年上半年修订数与2010年三季度初步数累加而成。 4. 本表资本和金融项目数据为经常项目差额与储备资产变动数之间的差额,包含净误差与遗漏。 2010-11-25/safe/2010/1125/49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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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中国外汇市场人民币对外汇累计交易7.08万亿元人民币,其中即期和衍生产品交易量分别为3.72万亿和3.36万亿元人民币。按美元计价,2015年1月,中国外汇市场人民币对外汇累计交易1.16万亿美元,其中即期和衍生产品交易量分别为0.61万亿和0.55万亿美元。 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数据将按照《2015年国家外汇管理局主要统计数据发布时间表》在“统计数据”栏目中公布。(完) 2015-02-28/safe/2015/0228/50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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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1年中国跨境资金流动监测报告 2012-02-23/safe/2012/0223/49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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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3196亿元人民币,支出11585亿元人民币,顺差1611亿元人民币。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2049亿元人民币,支出9177亿元人民币,顺差2872亿元人民币;服务贸易收入1147亿元人民币,支出2408亿元人民币,逆差1261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17年4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917亿美元,支出1683亿美元,顺差234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750亿美元,支出1333亿美元,顺差417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167亿美元,支出350亿美元,逆差183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17年4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1,611 234 13,196 1,917 -11,585 -1,683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2,872 417 12,049 1,750 -9,177 -1,333 2.服务贸易差额 -1,261 -183 贷方 1,147 167 借方 -2,408 -350 2.1加工服务差额 101 15 贷方 102 15 借方 -1 0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13 2 贷方 25 4 借方 -12 -2 2.3运输差额 -303 -44 贷方 180 26 借方 -484 -70 2.4旅行差额 -1,067 -155 贷方 230 33 借方 -1,297 -188 2.5建设差额 14 2 贷方 52 8 借方 -39 -6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36 -5 贷方 25 4 借方 -61 -9 2.7金融服务差额 4 1 贷方 15 2 借方 -11 -2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14 -17 贷方 37 5 借方 -151 -22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39 6 贷方 144 21 借方 -105 -15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96 14 贷方 325 47 借方 -229 -33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8 -1 贷方 3 0 借方 -11 -2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1 0 贷方 9 1 借方 -8 -1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17-05-31/safe/2017/0531/52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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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6年四季度及全年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2016年我国国际收支状况。 答:2016年,我国国际收支继续呈现“一顺一逆”,即经常账户顺差、资本和金融账户(不含储备资产)逆差。 一是经常账户仍保持顺差,占GDP的比例为1.9%。2016年,经常账户顺差2104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4852亿美元,虽然较2015年的历史高位下降14%,但仍显著高于2014年度及以前各年度水平,显示我国对外贸易仍具有较强的竞争力。服务贸易逆差2423亿美元,增长33%,主要是旅行项下逆差增长,反映出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国民收入提高,更多国人走出国门旅游、留学,享受全球化及相关政策不断开放带来的便利。 二是对外金融资产增加,境内主体继续配置境外资产。2016年,我国对外金融资产净增加规模创历史新高。具体来看,对外直接投资净增加2112亿美元,较上年多增12%;通过QDII、RQDII和港股通等对外证券投资净增加近1000亿美元,多增约30%;存贷款和贸易信贷等资产净增加约3000亿美元,多增约1.5倍。 三是各类来华投资均呈现净流入。2016年,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保持了1527亿美元的较高水平;来华证券投资净流入超过300亿美元,较上年多增约4倍;存贷款、贸易信贷等负债净流入约400亿美元,上年为净流出3515亿美元。这一方面表明我国经济仍然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另一方面,境内企业在2015年快速偿还对外债务并释放了相关风险后,2016年其融资需求已明显恢复。同时,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和配套措施的出台,境外主体来华进行各类投资的动力亦有所增强。 四是储备资产减少。2016年,我国储备资产减少4436亿美元,其中,因国际收支交易形成的外汇储备(不含汇率、价格等非交易因素影响)下降4487亿美元,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等增加50亿美元。 问:请问2016年跨境资本流动情况怎样?应该如何衡量? 答:国际通行的、能够完整衡量一国涉外经济运行全貌的是国际收支平衡表,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常被用来衡量一国跨境资本流动状况。 从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看,2016年我国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四季度净误差与遗漏)逆差4903亿美元。如果剔除2016年四季度净误差与遗漏影响的话,则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水平还将进一步下降,我们认为其将大大低于2015年4856亿美元的逆差水平。 目前,有些市场机构在衡量我国跨境资本流动状况时,使用的是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差额和净误差与遗漏之和。实际上,净误差与遗漏产生的原因多样,其既有可能源于经常账户统计误差,也可能源于资本和金融账户统计误差,因此不宜简单将其与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加总来衡量一国跨境资本流动情况。 问:2016年四季度我国国际收支有何新变化? 答:从四季度初步数据来看,主要有两个新变化: 一是货物贸易进出口继续保持环比增长的势头,其中,进口增长快于出口增长,使得经常账户顺差有所下降。2016年四季度,经常账户顺差376亿美元,环比下降46%。作为经常账户顺差的主要项目,货物贸易顺差为1183亿美元,环比下降14%,其中,货物出口增长3%,货物进口增长9%,进出口均已连续第三个季度呈现环比增长。 二是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含净误差与遗漏,下同)可比口径下环比有所收窄,其中直接投资转为净流入。2016年四季度,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1872亿美元,可比口径下环比下降9%。其中,直投投资净流入172亿美元,上季度为净流出290亿美元。具体来看,对外直接投资净增加346亿美元,环比收窄37%,表明近期市场主体对外投资更趋理性化;来华直接投资净增加517亿美元,为今年季度最高值,环比增长97%,主要是股权投资增加,表明境外投资者仍看好我国经济发展前景。 问:预计2017年我国国际收支情况如何? 答:总体上看,预计2017年我国国际收支将继续呈现“经常账户顺差、资本和金融账户(不含储备资产,下同)逆差”的格局。国际收支状况仍将保持基本均衡,跨境资金流动风险总体可控。 经常账户将保持一定规模顺差。首先,货物贸易将持续呈现顺差。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预测,2017年全球经济增长比2016年增速加快0.3个百分点,有助于我国出口增加。其次,服务贸易逆差增速可能继续放缓。我国居民境外旅游、留学等消费在2009年至2013年经历了一段高速增长期,随着相关需求的快速释放,近两年的旅行项目逆差增速已开始回稳,预计2017年增速将进一步趋缓;此外,我国旅行以外的服务贸易逆差已明显收窄,表明我国企业服务贸易收入和支出结构正在逐步改善。第三,投资收益收入将逐步增加。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等私人部门投资的增多将带来更多的境外投资收益。 资本和金融账户预计继续呈现逆差,但逆差规模会有所收窄。吸收外来投资方面,经历2015年对外债务偿还后,我国企业部门跨境融资需求自2016年二季度起逐步恢复,并已持续三个季度稳步上升,境外资本亦因看好我国经济发展前景而持续流入,尤其是吸收外国来华直接投资仍将保持较大规模净流入,而境内证券市场不断开放也将吸引较多外来投资流入,同时,传统的贸易融资需求也将有所恢复。对外投资方面,境内主体配置境外资产的需求仍然存在,但投资将更趋理性。 从未来形势看,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总体将朝着均衡收敛。不可否认,未来一段时期内,全球经济仍将总体低迷,存在贸易和投资减速等问题,财政政策空间有限,经济复苏乏力。外部环境中的美联储加息以及各种不确定因素都可能时不时扰动国际金融市场,这是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各国都需要持续面对的客观环境。但总体上看,支撑一个国家跨境资金流动的根本因素还是取决于该国自身的经济状况,我国在此方面的表现比较突出,包括经济增速在世界范围内属于较高水平,财政状况相对良好,金融体系总体稳健、经常账户持续顺差、储备规模仍居全球首位等。 2017-02-08/safe/2017/0208/52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