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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以下简称宁波市分局)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特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宁波市分局主动向社会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机构职能:宁波市分局在职局领导姓名、职务及机构设置等信息。 2.工作动态:外汇管理要闻、工作动态及其他新闻类信息。 3.政策法规:外汇管理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 4.行政执法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及宁波市分局执法证相关信息公告等。 5.业务指南:宁波市分局各类业务行政审批服务指南、业务指引、业务问答等。 6.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指引等。 7.互动服务信息:政策解读、业务咨询、投诉建议、宁波市分局的联系方式、外汇业务政策及知识宣传等。 8.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外汇管理政府信息。 (二)信息编排体系 宁波市分局政府信息由以下核心元数据构成:信息名称、索引号、信息类别、信息来源、发布日期、发文字号、信息正文。 (三)公开形式 宁波市分局主要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网站宁波市分局网站(http://www.safe.gov.cn/ningbo/)、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网站(http://ningbo.pbc.gov.cn/)、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微信公众号等主动公开信息。同时,根据公开信息的内容和特点,选择下列一种或几种载体或方式公开: 1.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 2.新闻发布会或其他会议。 3.机关办公场所的公告栏、公开栏等。 4.其他便于公众获取信息的方式。 二、依申请公开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依申请公开的相关规定,宁波市分局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依申请公开的相关管理办法和各项要求,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向社会公众、管理和服务对象公开相关政务事项或信息,并接受监督。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应填写《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 申请人可通过当面递交、邮寄、传真等形式提交;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代为填写。 (二)申请处理 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收到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20个工作日内。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经批准后,可延长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对申请公开的信息按下列情形分类处理和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所申请公开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8.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或者不属于政府信息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对不予公开的内容说明理由。 9.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是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本机关可以不予提供。 10.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申请内容为要求本机关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可以告知获取的途径。 11.本机关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和保存政府信息的实际情况,确定提供政府信息的具体形式。特殊情况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处理。 (三)收费标准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频次或者数量范围的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收费通知书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缴纳至指定账户,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期限将从缴费完成次日起重新计算,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联系方式 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是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北路13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公告)。 联系电话:0574-87337569(工作时间)、0574-87720552(非工作时间)。 传真号码:0574-87374406。 通讯地址:宁波市江东北路138号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政编码:315040。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026-02-10/ningbo/2026/0210/25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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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提升基层央行履职效能,助力“十五五”良好开局,金昌市分局外汇管理科1月27日开展了“新征程新起点”主题党日活动,集中学习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2026年工作会议等重要精神,总结2025年党建工作,谋划部署2026年重点任务。 会议组织全员深入学习了近期中央及上级系列重要会议精神,重点对外汇局甘肃省分局2026年工作会议部署进行了再学习、再领会。科室全体人员结合外汇管理岗位实际,交流学习体会,查摆工作不足,研讨落实举措,进一步明确了新一年的工作方向和目标。 会议认真回顾总结了支部2025年度建设工作,对照党章党规和年度计划,检视了任务完成与作用发挥情况。同时,围绕新形势新要求,着手研究制定2026年度支部工作计划,确保党建工作有序推进。 会议强调,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全体党员须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持续加强政治理论与业务学习,主动弥补短板,推动党建与外汇管理业务深度融合,以党建引领整体工作绩效提升。 全体党员表示,将在新的一年里进一步提高站位,创新方法,提升效率,为外汇管理工作提质增效贡献力量。支部将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巩固基层基础,创建党建品牌,确保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以高质量党建保障外汇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2026-01-27/gansu/2026/0127/22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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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日,酒泉市分局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国家外汇管理局酒泉市分局干部队伍“学制度 明政策 促提升”学习活动方案》,全体深入研学《关于金融支持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意见》有关内容,拉开新年度“大学习”活动序幕。 本次学习采取“研读原文+拆解要点+集体研讨”的方式,从不同业务条线对相关政策展开交流。各岗位人员结合酒泉市区位特点、特色产业布局和发展现状,针对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提出四项具体措施。一是加强数据信息共享,夯实数据基础。深化与商务、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的对接,明确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相关数据统计口径,动态归集通道运行、外贸企业运营及跨境投融资等关键信息。二是精准摸排企业需求,通过问卷普查和重点调研走访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掌握辖区涉外企业在融入西部陆海新通道中面临的结算、融资、物流等方面的痛点难点,找准政策落地切入点。三是凝聚服务合力,与商务、海关等部门签订合作备忘录,构建协同联动、高效衔接的服务体系,提升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综合服务效能。四是聚焦县域特色产业发展机遇,由敦煌营管部开展石棉产业专题调研,精准分析产业对接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发展机遇。 下一步,酒泉市分局将以此次学习活动为契机,以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为抓手,聚焦辖区特色产业,持续推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强化企业汇率避险服务,以“主动钻研、互助共进”的进取精神推动辖区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6-01-30/gansu/2026/0130/22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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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白银市分局组织开展“以案为鉴知敬畏 警钟长鸣守初心”主题党日活动。市分局副局长李吉祥同志和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了活动。 活动中,全体党员干部集中观看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传部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联合摄制的电视专题片《一步不停歇 半步不退让》第三集《清理“围猎”污染源》。支部纪检员结合典型问题开展了“典型案例大家谈”活动,支部党员纷纷表示,“案中人”的教训极其深刻,要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加强自我检视,勤掸“思想尘”,从思想深处筑牢“不想腐”的堤坝,带头遵纪守法,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为白银市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李吉祥副局长强调,全体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强化纪律意识,始终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以崭新气象、良好风尚为十五五开局之年交上一份成绩优异的答卷。 活动最后,支部书记向全体党员干部发出春节廉洁过节倡议,倡议全体党员干部风清气正、廉洁过节,移风易俗、文明过节,以自身为表率争做文明的倡导者、示范者、监督者和践行者,为身边亲朋好友做好榜样。 2026-01-30/gansu/2026/0130/22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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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近期,定西市分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收看电视专题片《一步不停歇 半步不退让》,以典型案例敲警钟、明底线,拉开新年廉政警示教育序幕。 收看过程中,全体干部职工深刻体会到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鲜明态度和坚定立场,真切认识到腐败问题的顽固性、危害性。收看结束后,迅速开展专题研讨,干部职工结合自身岗位实际谈认识、谈体会、谈感悟,纷纷表示要以片中案例为戒,深刻汲取教训,严守纪律规矩红线,筑牢廉洁自律防线,扛起履职之责,将廉政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以清廉作风护航辖内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6-01-29/gansu/2026/0129/22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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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分局设立外汇业务直联点机制以来,构建“政策精准触达、服务精准下沉、问题精准破解”的三维服务体系,选取7家县域银行支行作为外汇业务直联点,压缩政策传导层级,打造外汇业务咨询一站式服务平台,有效满足县域经营主体复杂化、差异化业务需求,构建高效服务体系,聚焦企业实际需求,精准解决企业难题,不断推动县域涉外经济提质增效。 一是政策直达,精准宣导让县域主体享受“政策红利”。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外汇政策和直联点服务内容。针对不同企业的业务特点和需求,提供个性化政策宣传服务,走访企业过程中,详细了解企业涉外业务情况,重点讲解与企业相关的政策条款和便利化措施。针对辖内1家马铃薯加工公司提出的付汇便利度不足问题,汇银联合为企业开通网银端境内外币划转和境外付汇功能,跨境汇款时间缩短为半小时,客户服务体验显著提升。 二是县域银行惠企直达,实现服务零距离。自贸易外汇收支名录登记业务下放至银行以来,张掖辖内各银行共为10家县域企业办理名录登记业务,其中5家企业由县域直联点银行直接办理,办理时效提升60%以上。2025年,工商银行高台支行,建设银行山丹、高台支行积极对接涉外企业,共为4家县域企业办理了涉外收入,依托跨境e支付平台为1家公司顺利完成境外设备款支付和服务贸易管理咨询和公共服务费用,降低了县域企业的“脚底成本”和“时间成本”,单次业务耗时从半天缩短至15分钟,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跨境支付渠道,同时资金周转效率提升15%。 三是破局外资服务,县域银行首笔FDI登记落地。工商银行高台支行成功为县域企业完成首笔FDI登记,并成功开立跨境人民币资本金账户,此笔业务的成功落地,填补了县域银行外资企业外汇资本金账户的空白,县域银行在服务外资企业、畅通跨境投融资方面取得关键性突破,政策红利直达经营主体。 2026-01-29/gansu/2026/0129/22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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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下午,陇南市分局赴陇南月鸿进出口有限公司开展涉外企业走访工作。 在与企业负责人面对面交谈中,就企业的出口量、海外订单的变化情况及汇率波动对企业带来的影响进行了深入了解,对一系列便利化政策进行解读和宣传,让企业更加了解和体会“合规者便利”的政策效果,助力企业拓展海外市场,扩大贸易规模,为地方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2026-01-30/gansu/2026/0130/22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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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专业素养,切实提高执法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近期,定西市分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司法部办公厅开展的执法人员云宣讲课程。 本次课程学习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讲解、行政执法常见问题等核心内容,对执法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系统讲解,课程针对性和实用性极强。学习过程中,全体干部态度端正,积极学习记录。课程结束后,全体执法人员结合自身执法工作实际交流心得、探讨问题,形成了比学赶超、互促共进的良好学习氛围。 下一步,我分局将把此次的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动力,把所学知识灵活运用到日常执法实践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执法工作,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 2026-01-29/gansu/2026/0129/22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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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依申请公开的相关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依申请公开的相关管理办法和各项要求,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向社会公众、管理和服务对象公开相关政务事项或信息,并接受监督。 为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依法申请获取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以下简称宁波市分局)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编制本指引。 一、工作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是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北路13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公告)。 联系电话:0574-87337569(工作时间)、0574-87720552(非工作时间)。 传真号码:0574-87374406。 通讯地址:宁波市江东北路138号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政编码:315040。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应填写《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 申请人可通过当面递交、邮寄、传真等形式提交;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代为填写。 三、受理答复 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收到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20个工作日内。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经批准后,可延长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对申请公开的信息按下列情形分类处理和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所申请公开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8.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或者不属于政府信息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对不予公开的内容说明理由。 9.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是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本机关可以不予提供。 10.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申请内容为要求本机关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可以告知获取的途径。 11.本机关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和保存政府信息的实际情况,确定提供政府信息的具体形式。特殊情况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处理。 申请人收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见附件2)后应及时填写《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回执》(见附件3)后反馈至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办理流程 详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附件4)。 附件:1.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3.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回执 4.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 2026-02-10/ningbo/2026/0210/25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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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切实推动党建工作与外汇业务深度融合发展,外汇局东营市分局党总支决定创建“学习汇”理论学习品牌,制定创建方案。1月30日上午,召开“学习汇”理论学习品牌启动仪式,同时举办了第1期外汇业务大讲堂。外汇局东营市分局全体人员参加活动,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外汇局东营市分局副局长、党总支书记秦荣波出席活动并讲话。 启动仪式上,国际收支科党支部书记刘海岩宣读了《国家外汇管理局东营市分局党总支理论学习品牌“学习汇”创建方案》,详细阐述“学习汇”品牌的核心内涵、创建思路、实施路径和组织保障。国际收支科主讲人紧扣“信息调研怎么干、调研报告怎么写”两大主题,结合自身思考感悟与实践积累,分享了外汇信息调研工作的方法和经验。 秦荣波同志关于扎实开展“学习汇”品牌创建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总支牵头抓总和统筹协调作用,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与外汇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的要求,浓厚东营市外汇局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氛围。二是推动学用结合。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原则,聚焦外汇各条线核心业务与难点问题,精准衔接理论学习与业务实践,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业务实效。三是着力锤炼本领。青年干部要充分运用“学习汇”平台,立足岗位深耕细研,主动开展跨条线业务学习,努力成长为业务全面、能力过硬的高素质骨干人才。 下一步,外汇局东营市分局将持续加强“学习汇”品牌建设,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打造高质量外汇人才队伍,为辖区涉外经济平稳运行提供坚实保障。 2026-01-30/shandong/2026/0130/27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