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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9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405/content_694991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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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国家外汇管理局本溪市分局、本溪市商务局、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本溪市分行联合主办,本溪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办的“凝心聚力促发展 携手前行共振兴—2024年本溪市涉外企业政策推介会”在本溪市银亿国际酒店顺利召开。相关单位和辖内涉外企业代表共计100余人参加了此次活动。 首先,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代表分别致辞。国家外汇管理局本溪市分局指出:今年是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攻坚之年,在当前经济复苏迹象日趋明显、各项利好政策加速落地的背景下,本溪市分局将督促辖内银行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服务力度,为我市涉外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切实为企业降成本、优服务,在为涉外企业提供有效外汇服务上下功夫,真正实现互利共赢。本溪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表示:本溪银行作为地方城市商业银行,与本溪市有着深厚的合作基础,近年来积极发挥金融“活水”“主力军”作用,呈现出机构多、服务广;链条短、机制活;审批快、效率高;利率降、成本低的优势。本溪银行将以此次推介会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聚焦“五篇大文章”,立足客户需求,提供多功能、全方位、综合化的金融服务,助力本溪经济高质量发展。 随后,来自辽宁紫竹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市商务局、人民银行本溪市分行、本溪银行的五位专家分别就企业海外仓业务、外汇局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商务局外贸政策、人民银行跨境人民币政策、本溪银行相关金融产品进行详细解读。专家解读深入浅出,涉外政策便利实用,分享内容丰富多样,现场学习气氛浓厚,企业与会代表纷纷拍照记录,反响热烈。 本次活动还设有沟通交流环节,并在茶歇区摆放了含有企业汇率风险中性管理指引和外汇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二维码的宣传展板以供各方自行学习,企业代表与各位嘉宾就政策适用等关心的内容展开自由交流,多位企业代表均表示收获颇丰。 此次活动,精准聚焦了本溪市涉外企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有效增强了政银企三方的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强化了各方对相关政策的了解,有效提升了我市涉外企业应对汇率变化和用好用足外汇领域便利化政策的能力。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本溪市分局将坚持把推动辖区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各项工作的着力点,积极发挥在银企合作中桥梁纽带的作用,持续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优化外汇服务,助力本溪市打好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攻坚之年、攻坚之战。 2024-05-09/liaoning/2024/0506/21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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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坚持主题教育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组织辖内各地市分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各项工作部署,全力推动第二批主题教育取得实效。 外汇局珠海市分局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推出支持澳资建设项目跨境融资和住宅类商品房首付款结汇便利化政策,缓解合作区产业园涉房澳资企业资金困难,进一步便利拟在合作区工作和生活的澳门居民购置商品房。外汇局肇庆市分局指导建立粤港澳大湾区首个广东省银行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展业自律机制地方工作组,指导发布统筹优化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6条倡议,以及肇庆市外汇业务银行机构提升外汇服务质量5条承诺,进一步提升肇庆市跨境金融服务水平。外汇局梅州市分局设立外汇和跨境人民币助企惠民服务点,组建汇银联动服务队,深入企业宣讲外汇政策,听取政策诉求,推动银企对接,促进汇银企三方良性互动。外汇局惠州市分局科技赋能助力外汇管理,一方面在惠企通、恺企通、信用惠州等微信公众号平台设立外汇政策专栏,利用各类政府惠企平台、政务短信平台将外汇政策精准发送至目标企业;另一方面联合地方政府部门开发外汇业务网上辅助工具,方便企业一键生成业务申请书,减少企业沟通和交通成本。 2023-11-28/guangdong/2023/1128/26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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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52号 邮编:010020 咨询电话:0471-665013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及辖属各盟市分局的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及咨询电话,请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网站首页“机构职能”栏目中的“机构设置”。 2023-08-18/neimenggu/2017/0915/1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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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国家外汇管理局系统具有外汇检查处罚权单位名单 2022-09-27/neimenggu/2017/0922/1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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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防范外汇按金风险 谨防财产损失 2024-05-09/shanxi/2024/0509/13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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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分局贸易便利化试点指导意见(2022年版)辽汇发2022年12号 2022-11-10/liaoning/2022/1110/18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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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汇发〔2020〕14号 2020-06-29/liaoning/2020/0629/10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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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公开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2023年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修订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复议程序》(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4年第1号,以下简称《复议程序》)。 《复议程序》共三十六条,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一是进一步明确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汇局)行政复议工作原则,增加“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外汇局行政复议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等原则性条款。二是扩展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和申请渠道,增加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等内容。三是规范行政复议审理程序,明确区分行政复议普通程序和简易审理程序,增加中止、终止行政复议以及停止执行被申请人行政决定、行政复议需听取当事人意见等规定,明确听证程序以及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要求等,强化外汇局行政复议监督。四是明确行政复议决定类型,增加行政调解、行政和解等内容。 《复议程序》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4-04-28/shanxi/2024/0428/13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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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优化金融服务,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发布《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汇发〔2024〕12号,以下简称《指引》),便利机构、个人等主体办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自2024年5月6日起实施。 《指引》作为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手册,吸收最新法规和操作实践,着力提升业务办理的便利度和可操作性。一是结合管理实践,进一步细化和明确部分业务办理原则,增强业务可操作性,便利机构、个人等主体更加便捷高效办理业务。如,明确境内机构境外放款债转股办理程序;新增境内企业在A股市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外方股东参与认购业务办理情形等。二是吸收最新法规及外汇行政许可等政策文件的成果,更新相关内容。如,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 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23〕28号)、《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提升银行办理资本项目业务数字化服务水平的通知》(银发〔2023〕231号),新增跨境融资便利化外债签约登记和资本项目数字化业务相关内容。三是进一步精简篇章,优化布局,章节结构更加清晰。如,合并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入市等同一业务的登记和账户管理;合并中国存托凭证(CDR)和境外存托凭证(GDR)跨境转换、存托业务等同一类业务的相关章节。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坚持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不断提升资本项目外汇服务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便利跨境投融资活动。同时,推动分局和银行进一步提升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办理质效,更好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4-04-15/shanxi/2024/0415/13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