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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外汇检查队伍纪律和作风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证外汇检查办案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七台河市中心支局于2022年5月30日组织开展外汇检查工作纪律专题学习活动,并将学习人员由外汇检查岗位扩大至全局人员,全面提升外汇核查和检查执法规范性,树立外汇局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2022-06-07/heilongjiang/2022/0607/18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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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汽车行业分析机构Autostat发布消息表示,中国品牌汽车在俄罗斯市场的占有率继续攀高。今年5月,中国品牌轿车在俄销量为4627辆,占俄罗斯汽车市场销售总量的16.9%。2021年5月,中国品牌汽车的市场占有率仅为6.9%。目前,中国品牌汽车的市场占有率已经超过日本汽车(占比12.3%),仅次于俄罗斯国产汽车(25.2%)和韩国品牌汽车(24.7%)。(文章来源:中俄资讯网) 2022-06-09/heilongjiang/2022/0609/19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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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4http://www.gov.cn/xinwen/2022-06/13/content_569549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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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24日-5月27日,鹤岗市中心支局对辖区四家金融机构开展外汇业务核查和检查工作,针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剖析问题原因,通过开展政策辅导、现场答疑、专项约谈等方式,加强金融机构对外汇政策解读,理清业务办理程序,不断增强合规经营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2022-06-06/heilongjiang/2022/0606/18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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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生意人报》报道,俄罗斯工贸部修改了针对电动汽车快速充电设施的技术要求,现在这种充电站必须满足中国标准GB/T,而欧洲的CCS标准和日本CHAdeMO标准被列为可选项。因此未来数年俄罗斯70%的电动汽车将采用中国充电站。专家表示,俄罗斯产的电动汽车也将使用中国充电站。(文章来源:中俄资讯网) 2022-06-10/heilongjiang/2022/0610/19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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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支持辽宁地区(不含大连,下同)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2021年11月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修订了试点指导意见,印发了《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关于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试行)(2021年版)》(辽汇发〔2021〕25号),以下简称“2021年版指导意见”)。试点以来,市场主体评价肯定、反响积极、参与意愿强烈,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为了切实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贸易便利试点业务的相关要求,辽宁省分局对2021年版指导意见再次进行修订,形成了《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关于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试行)(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2022年版指导意见”,见附件)。 2022年版指导意见包括总则、业务备案、便利化措施、业务管理等内容,共计24条,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进一步扩大试点,创造良好的对外开放环境,激发辽宁地区市场主体活力,推进东北全面振兴,请有关单位或个人于2022年5月30日前反馈意见。通过信函方式反馈意见的,请在信封上注明“便利化试点征求意见”字样。如有提出意见的,请随函留下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58号 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经常项目管理处 (邮编:110013) 电子邮箱:lnjcxm@163.com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关于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试行)(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 2022-04-29/liaoning/2022/0429/17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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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外汇局青岛市分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要求,在稳企纾困、创新赋能等方面靠前发力、精准施策,全面助力实体经济稳定和对外开放高质量发展。 稳企纾困,及时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 组织全市外汇局和银行开展“优汇服务助千家”活动,聚焦涉外主体“急难愁盼”问题,定向为涉汇主体提供外汇服务。活动开展以来,青岛市外汇局系统和银行机构已开展各类政策宣讲活动235场次,服务涉外企业1366家,拓展汇率避险首办户154家,提供融资41.4亿美元。 科技赋能,大力推进跨境金融服务平台试点 跨境金融服务平台是外汇总局依托区块链技术在跨境金融服务领域的创新应用,通过搭建各类应用场景,可有效提升银行真实性核验能力和企业结算便利。目前,青岛市已获批平台出口应收账款融资等六个场景的试点工作,致力于服务欧亚班列“齐鲁号”融资的应用场景也已一期测试完毕即将上线试点。截至5月底,各银行已通过境内运费外汇支付便利化应用场景办理运费支付业务1.3亿美元;通过出口应收账款融资和出口信保保单融资场景发放贷款23亿美元。 创新试点,全面提升贸易投融资便利化 积极推进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进一步降低门槛、扩大试点业务范围,提升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度。截至5月底,青岛市已累计办理试点业务3857笔、金额18.3亿美元。积极引导银行创新,指导农商银行推出“关税e贷”、浙商银行推出“出口数据贷、出口信用贷”、建设银行推出“货兑宝”区块链电子仓单融资、中信银行推出“信保池融资业务”等业务和产品,较好满足了企业多元化跨境融需求。 多方搭台,强化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 分别会同自贸区青岛片区、上合示范区两管委制定印发关于支持中小微外贸企业汇率避险意见,在资金奖励、担保增信两类支持措施上实现突破。自贸区青岛片区对汇率避险企业按签约金额每1美元最高补贴1.2分人民币给予奖励,上合示范区设立了3000万元担保基金,并专门推出了“上合·汇保通”汇率避险产品,有效缓解了企业叙做衍生产品的资金压力。 此外,通过向银行印发汇率避险工作要点、发布中小微企业和首办户企业支持名单等措施统筹指导银行汇率避险业务开展。如指导青岛农商行设计“汇率保”产品,实现企业免授信、免保证金办理避险业务,已为12家企业减免保证金607.61万元。前5个月,青岛市企业办理汇率避险147.12亿美元,同比增长217.37 %;5月末套保率30.09%,较去年末提升16.73个百分点。 下一步,外汇局青岛市分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好各项稳企纾困政策,稳步开展外汇管理创新与试点,持续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强化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为切实做好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工作贡献金融力量。 2022-06-14/qingdao/2022/0614/21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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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中泰惠购电子商务(深圳)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中泰惠购电子商务(深圳)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4笔,金额合计130.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10.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沈阳华锐世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6月至10月,沈阳华锐世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7笔,金额合计83.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4.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黑龙江籍车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月至2019年5月,车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7笔,金额合计312.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07.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湖北籍谭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3月至2019年4月,谭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46笔,金额合计400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59.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云南籍黄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6月至2020年3月,黄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0笔,金额合计350.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95.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天津籍郎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0月,郎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3笔,金额合计774.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648.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山东籍曹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0月至2019年2月,曹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2笔,金额合计84.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65.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天津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0月,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0笔,金额合计270.7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27.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福建籍薛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2月,薛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金额合计92.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8.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山东籍徐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9月,徐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5笔,金额合计170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4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2-06-13/dalian/2022/0613/16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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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服务中小微外贸企业,引导企业增强汇率风险中性意识,提升汇率风险管理水平,促进外贸出口稳健发展,近日,江阴市支局联合浦发银行江阴支行、江阴澄江跨境电商产业园举办“全澄汇企”专项行动之“观测市场风向标 构筑汇率避风港”线上讲座。 本次活动吸引了50余家入驻澄江跨境电商产业园的中小微外贸企业踊跃参与。江阴市支局对汇率风险中性进行详细介绍,浦发银行江阴支行对不同的汇率避险工具的特点进行了讲解。 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弹性不断增强的背景下,引导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对帮助企业适应波动常态、不断提高抗风险能力有着重要的示范作用。 2022-06-14/jiangsu/2022/0614/8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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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总省局工作会议精神,有效提升外汇管理与服务水平,持续推动辖区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5月18日鞍山市中心支局组织全体外汇干部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全面梳理鞍山市中心支局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对标总省局工作重点总结阶段性成效、查摆短板不足,并结合辖区实际,厘清思路、找准方向、细化任务、明确职责,统筹谋划下一阶段工作。 一、查短板、厘思路,确保工作开展有抓手 为明确鞍山市中心支局下一阶段的工作方向与重点,会上国收、经常、资本、检查与跨境人民币等各业务条线岗位人员分别对标总省局工作要点,查摆短板与不足,总结阶段性成效。同时,围绕贸易收支便利化试点提质扩面、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宣导、推动资本便利化政策落地、优化人民币结算环境、服务地方实体经济发展等方面梳理工作清单,细化工作举措,量化工作成效,为下一阶段工作有序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明职责、抓落实,保证工作落地有成效 为保障工作落地有声有色,突出外汇管理工作的效率与成果,会议明确下一阶段工作目标。一是对照年度重点工作实行台账式管理,动态更新任务清单,做好关键节点把控,保证工作时效;二是做实做细基础工作,定期开展业务自查,保证基础工作“零差错”;三是重点工作持续发力,围绕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推广、汇率风险中性管理、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政策落地等各业务条线重点工作,加强岗位联动,确保重点工作出新、亮点工作出彩;四是向上积极与省局对接,主动承担配合重点工作任务,向下深入银行企业做好下沉式调研,推动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提站位、树格局,保障业务发展有后劲 为切实推动辖区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有效提升金融服务的长效性,鞍山市中心支局分管行领导陈兵主任结合自身履职经历,从政治站位、工作方法、党务融合及廉政教育等方面,向外汇干部提出工作要求。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以党建带团建,加强党内、团内政治生活,强调青年干部要坚持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历练;二是把“学思践悟”融入到外汇管理工作中,树立大局观,把“小我”融入到“大我”中,将服务做到极致。要静下心来学习,要有应对外汇复杂形势的冷静思考与实践能力,做到调研工作“接地气”。同时青年干部应处理好精力分配、时间支配,要富有进取意识,不能“躺平”;三是要有责任感,以极端负责的态度干工作,做到认真踏实、迎难而上、依规高效、细节中心,切实履行“请示、汇报、确认、回复”等环节,同时注重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做到抓工作有深度、带队伍有温度;四是强化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严守政治纪律,尤其面对银行、企业等监管服务对象,要摆正心态,切实做到廉洁自律。 2022-06-14/liaoning/2022/0616/17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