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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6601亿元,支出13449亿元,顺差3152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5366亿元,支出11593亿元,顺差3773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235亿元,支出1856亿元,逆差621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0年10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474亿美元,支出2004亿美元,顺差470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2290亿美元,支出1727亿美元,顺差562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184亿美元,支出277亿美元,逆差93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20年10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3152 470 16601 2474 -13449 -2004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3773 562 15366 2290 -11593 -1727 2.服务贸易差额 -621 -93 贷方 1235 184 借方 -1856 -277 2.1加工服务差额 65 10 贷方 67 10 借方 -2 0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30 4 贷方 42 6 借方 -12 -2 2.3运输差额 -215 -32 贷方 312 46 借方 -527 -78 2.4旅行差额 -545 -81 贷方 62 9 借方 -607 -90 2.5建设差额 23 3 贷方 78 12 借方 -55 -8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27 -4 贷方 29 4 借方 -56 -8 2.7金融服务差额 2 0 贷方 27 4 借方 -25 -4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20 -18 贷方 39 6 借方 -159 -24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41 6 贷方 209 31 借方 -169 -25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135 20 贷方 354 53 借方 -219 -33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0 -2 贷方 5 1 借方 -15 -2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1 0 贷方 10 2 借方 -9 -1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0-11-30/shenzhen/2020/1130/7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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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1日下午,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以下简称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联合龙华区人民政府,在大浪街道举办“精准滴灌解纾困 助力惠企增活力”深入社区稳企业保就业金融支持专项行动,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邢毓静带队走进企业实地调研,宣讲金融政策助力企业发展。 在龙华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纳沙陪同下,邢毓静行长和曲延玲副行长一行来到大浪街道爱特爱公司、赢家工业园走访调研。实地考察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和工业互联网生产车间,座谈了解企业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情况以及当前面临的主要困难和诉求。调研走访中,介绍了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部署,联合龙华区开展深入社区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推动金融政策和区级优惠措施协同发力,缓解企业融资难题。同时,针对企业经营实际,鼓励企业开拓思路,通过发债等方式降低融资成本,运用供应链票据、标准化票据等金融产品,提升商业汇票融资效率。 “精准滴灌解纾困 助力惠企增活力”活动现场,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介绍了金融支持政策和“深入社区政银企对接”工作开展情况,交通银行、宁波银行、中信银行等6家商业银行宣讲普惠金融产品,重点讲解税金贷、政采贷、结算贷等信用贷款产品,以及供应链金融和结合物流等行业特性创新推出的各类金融产品。78家时尚服装行业和制造业企业参加活动,10家银行现场“摆摊”开展初次对接,银企积极沟通互动,企业反响热烈。 邢毓静行长深入一线当好“客户经理”,带领商业银行下沉服务重心,进街道、进社区、进园区,送政策、送产品、送服务,辖内金融支持保市场主体成效初显。截至11月6日,“深入社区政银企对接”工作组累计对接龙华区企业1413家,其中有融资需求企业580家;已有156家企业获得贷款4.2亿元,其中48家为首贷户, 57家获得信用贷款,占比分别为30.8%和36.5%。 2020-11-18/shenzhen/2020/1118/7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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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20年10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20年10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280亿美元,较9月末下降146亿美元,降幅为0.46%。 10月,我国外汇市场运行保持平稳,市场交易理性有序。国际金融市场上,受新冠肺炎疫情、货币及财政政策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上涨,主要国家资产价格有所下跌。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有所下降。 当前,全球经济环境错综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国际金融市场波动性加大。我国经济长期向好,发展韧性强劲,“十四五”时期将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 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在质量效益明显提升的基础上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将为外汇储备规模总体稳定提供坚实支撑。 2020-11-19/shenzhen/2020/1119/7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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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深圳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QDIE)试点规模由50亿美元增加到100亿美元。12月4日,已有深圳QDIE管理企业,以平安银行为托管行募集境内合格投资者人民币资金,购汇约5000万美元于境外进行直接投资。 平安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QDIE试点是支持深圳先行示范区推进金融对外开放的一项重要政策,可有效拓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国际化路径,助力境内资金开展境外股权投资,特别是对境外非上市企业股权和境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进行投资,便利企业获得境外先进技术,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在当前形势下,本次QDIE扩容恰逢其时。一方面可以进一步满足日益增长的境外股权投资需求,另一方面,也便利资金抢抓汇率机遇期,更加高效的进行跨境资产配置。 2020-12-08/shenzhen/2020/1208/7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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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末,我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12407亿美元,对外负债13671亿美元,对外净负债1264亿美元,其中,人民币净负债3373亿美元,外币净资产2109亿美元。 在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中,存贷款资产8922亿美元,债券资产1782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资产1703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的72%、14%和14%。分币种看,人民币资产1325亿美元,美元资产8421亿美元,其他币种资产2660亿美元,分别占11%、68%和21%。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中,投向境外银行部门6242亿美元,占比50%;投向境外非银行部门6165亿美元,占比50%。 在银行业对外负债中,存贷款负债7774亿美元,债券负债2203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负债3695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负债的57%、16%和27%。分币种看,人民币负债4698亿美元,美元负债5482亿美元,其他币种负债3491亿美元,分别占比34%、40%和26%。我国银行业对外负债中,来自境外银行部门5849亿美元,占比43%;来自境外非银行部门7822亿美元,占比57%。(完) 2020-11-12/shenzhen/2020/1112/7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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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外汇管理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了《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复议程序》(见附件),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复议程序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0年10月23日 2020-11-16/shenzhen/2020/1116/7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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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外汇服务质量,有效落实《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指引(2020版)》(以下简称《指引》)相关外汇政策,2020年11月17日,深圳市外汇局举办了“经常项目外汇保险业务政策培训会”,全市6家银行和15家保险公司共55人参会。本次培训会议旨在对近两年来经常项目保险项下外汇管理新政进行梳理和总结,特别是通过对《指引》中涉及外汇保险业务相关主要章节、法规内容的解读,引导银行和保险经营机构提高合规经营意识,加强业务交流和沟通,为下一步促进辖内外汇保险市场的平稳发展、防范业务风险打下良好基础。 2020-11-19/shenzhen/2020/1119/7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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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成为常态,涉外主体使用跨境人民币结算降低汇率风险的需求上升。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立足服务实体经济,聚焦涉外主体反映的跨境人民币结算堵点、痛点问题,精准发力,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不断提升人民币跨境使用便利度,让涉外主体在跨境贸易和投资中更愿意使用人民币,使用起来更加便利。2021年1-5月,深圳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的企业达31550家,同比增长五成,人民币跨境收支占本外币跨境收支的比重过半,达50.5%。 在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便利化方面,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指导辖内银行通过金融科技赋能,开展“出口跨境电商直通车”业务,减少资金结算中间环节,实现境内银行集中收款、集中审核、集中报送,破解出口电商收款难、收款贵难题,截至2021年5月末,深圳辖内银行累计为出口电商办理便利化跨境人民币收款1144亿元,共为出口电商节约手续费约1.7亿元;推出贸易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单证电子化审核业务,实现跨境人民币业务全流程、线上化办理,平均每笔业务节省企业往返银行时间1-2个小时,企业的脚底成本大大降低,截至2021年5月底,深圳辖内银行共办理电子单证审核业务146亿元,惠及企业256家;推动贸易投资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试点于2019年11月在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率先落地,2020年6月拓展至深圳全市,优质企业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资料由一摞单证简化为一张纸,平均每笔业务用时由30-40分钟缩短至10分钟,截至2021年5月底,试点业务金额合计587亿元,惠及实体企业422家。 在探索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方面,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鼓励和支持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率先开展跨境双向股权投资、跨境资产转让、跨境人民币贷款、跨境双向发债和跨境双向资金池等“五个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截至2021年5月末,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累计办理跨境人民币业务7164亿元,有力支持了前海的开发建设;支持辖内银行有效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稳步开展银行福费廷、保理资产跨境人民币转让业务试点,截至2021年5月底,累计转让金额突破1500亿元,间接帮助实体企业降低融资成本约0.5个百分点;在人民银行总行支持下,推动深圳市设立了粤港澳大湾区首家人民币国际投贷基金,并支持其在香港设立子基金,出境开展人民币国际投贷业务。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将继续围绕市场需求,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等创新试点业务落地,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进一步发挥跨境人民币业务服务实体经济作用,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2021-06-21/shenzhen/2021/0621/8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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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5月,银行结汇12420亿元人民币,售汇10952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1468亿元人民币。2021年1-5月,银行累计结汇63094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55747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7347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1年5月,银行结汇1931亿美元,售汇1703亿美元,结售汇顺差228亿美元。2021年1-5月,银行累计结汇9736亿美元,累计售汇8601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顺差1135亿美元。 2021年5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27820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26550亿元人民币,涉外收付款顺差1270亿元人民币。2021年1-5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48364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138184亿元人民币,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10181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1年5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325亿美元,对外付款4128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197亿美元。2021年1-5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22891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21320亿美元,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1571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1-06-23/shenzhen/2021/0623/8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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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以来,外汇局深圳市分局积极指导深圳市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展业自律机制(以下简称“深圳自律机制”)开展外汇政策宣教活动,推动党史学习教育与为民办实事解难题有机结合,全面提升深圳地区外汇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对外汇服务的获得感。 一是制定外汇政策宣传计划。李升高副局长在3月中旬召开的2021年深圳市外汇管理暨跨境人民币业务工作会议上,动员部署深圳自律机制开展外汇政策宣传活动。此后,分局业务处室指导深圳自律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要求、制定工作计划。 二是开展汇率风险中性宣讲活动。深圳自律机制利用开展汇率风险中性评估工作的契机,在全市持续开展汇率风险中性宣讲活动,分局派员参与并指导。截至5月末,深圳自律机制在全市开展543次汇率风险中性宣讲活动,覆盖1516家企业。 三是组建“银行外汇业务专家团”上门服务市场主体。自律机制各成员单位选取经验丰富的外汇业务骨干组成“银行专家团”,上门一对一开展外汇政策释疑、外汇业务操作指导、汇率风险理念宣导等外汇服务工作。截至5月末,上门服务1873家企业客户、2686名个人客户。 四是开展外汇知识“应知应会”宣传教育。指导深圳自律机制全面梳理市场主体最关心、最常见、最容易误解的问题,编写外汇知识“应知应会”手册,对银行基层网点全体从业人员开展“地毯式”普及教育,打通政策传导“最后一公里”。截至5月末,“应知应会”宣传教育活动共覆盖1428个基层网点、22526名一线从业人员,网点覆盖率达84.85%、人员覆盖率达72.62%。 五是开展2021年个人外汇知识宣传月系列活动。5月20日以来,深圳自律机制各成员单位采用“线上+线下”双向传播,通过趣味互动展示墙、漫画、短视频、图文等形式,利用微信、小红书、抖音等新媒体,让外汇知识更喜闻乐见、易于理解,进一步提高市民对个人外汇使用合规性、便利化的理解。 2021-06-17/shenzhen/2021/0617/8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