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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967亿元人民币,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下同)逆差3967亿元人民币,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14012亿元人民币,储备资产减少10046亿元人民币。 2015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3075亿元人民币,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7548亿元人民币,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21734亿元人民币,储备资产减少14169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价,2015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634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591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664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236亿美元,二次收入逆差57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634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基本平衡,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2239亿美元,储备资产减少1605亿美元。 按美元计价,2015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120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4157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1609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340亿美元,二次收入逆差88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219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顺差3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3498亿美元,储备资产减少2277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1(初步数)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 目 行次 2015年三季度 2015年前三季度 1. 经常账户 1 3,967 13,075 贷方 2 41,714 119,723 借方 3 -37,747 -106,648 1.A 货物和服务 4 5,799 15,735 贷方 5 38,503 107,355 借方 6 -32,704 -91,620 1.A.a 货物 7 9,953 25,680 贷方 8 35,006 96,983 借方 9 -25,053 -71,303 1.A.b 服务 10 -4,155 -9,945 贷方 11 3,497 10,372 借方 12 -7,652 -20,317 1.A.b.1 加工服务 13 325 920 贷方 14 327 927 借方 15 -2 -7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43 108 贷方 17 61 165 借方 18 -18 -57 1.A.b.3 运输 19 -854 -2,201 贷方 20 589 1,803 借方 21 -1,443 -4,004 1.A.b.4 旅行 22 -3,782 -9,248 贷方 23 907 2,607 借方 24 -4,689 -11,855 1.A.b.5 建设 25 73 264 贷方 26 215 718 借方 27 -142 -454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39 -126 贷方 29 93 217 借方 30 -132 -343 1.A.b.7 金融服务 31 -1 -26 贷方 32 32 98 借方 33 -33 -125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342 -949 贷方 35 18 55 借方 36 -359 -1,004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192 554 贷方 38 362 1,060 借方 39 -170 -506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272 883 贷方 41 866 2,642 借方 42 -594 -1,759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20 -46 贷方 44 12 35 借方 45 -31 -81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23 -79 贷方 47 15 44 借方 48 -37 -123 1.B 初次收入 49 -1,478 -2,112 贷方 50 2,604 10,634 借方 51 -4,081 -12,747 1.C 二次收入 52 -354 -548 贷方 53 607 1,733 借方 54 -962 -2,281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3,967 -7,548 2.1 资本账户 56 -1 17 贷方 57 4 25 借方 58 -5 -9 2.2 金融账户 59 -3,966 -7,564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60 -14,012 -21,734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153 5,793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1,967 -5,207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2,120 11,000 2.2.2 储备资产 64 10,046 14,169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4 -21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8 51 2.2.2.4 外汇储备 68 10,050 14,139 2.2.2.5其他储备资产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5,527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以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为计价单位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季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2015年前三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为上半年人民币计值的正式数与三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初步数累加得到。 4.2015年三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三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15年三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1(初步数) 单位:亿美元 项 目 行次 2015年三季度 2015年前三季度 1. 经常账户 1 634 2,120 贷方 2 6,666 19,394 借方 3 -6,032 -17,274 1.A 货物和服务 4 927 2,548 贷方 5 6,153 17,387 借方 6 -5,226 -14,839 1.A.a 货物 7 1,591 4,157 贷方 8 5,594 15,707 借方 9 -4,004 -11,550 1.A.b 服务 10 -664 -1,609 贷方 11 559 1,681 借方 12 -1,223 -3,289 1.A.b.1 加工服务 13 52 149 贷方 14 52 150 借方 15 0 -1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7 18 贷方 17 10 27 借方 18 -3 -9 1.A.b.3 运输 19 -137 -356 贷方 20 94 292 借方 21 -231 -648 1.A.b.4 旅行 22 -604 -1,496 贷方 23 145 422 借方 24 -749 -1,918 1.A.b.5 建设 25 12 43 贷方 26 34 116 借方 27 -23 -74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6 -20 贷方 29 15 35 借方 30 -21 -56 1.A.b.7 金融服务 31 0 -4 贷方 32 5 16 借方 33 -5 -20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55 -154 贷方 35 3 9 借方 36 -57 -163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31 90 贷方 38 58 172 借方 39 -27 -82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44 143 贷方 41 138 428 借方 42 -95 -285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3 -7 贷方 44 2 6 借方 45 -5 -13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4 -13 贷方 47 2 7 借方 48 -6 -20 1.B 初次收入 49 -236 -340 贷方 50 416 1,726 借方 51 -652 -2,066 1.C 二次收入 52 -57 -88 贷方 53 97 281 借方 54 -154 -369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634 -1,219 2.1 资本账户 56 -0.2 3 贷方 57 1 4 借方 58 -1 -1 2.2 金融账户 59 -634 -1,221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60 -2,239 -3,498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24 945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314 -843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339 1,788 2.2.2 储备资产 64 1,605 2,277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1 -3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1 8 2.2.2.4 外汇储备 68 1,606 2,272 2.2.2.5其他储备资产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901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 2015年前三季度初步数为上半年平衡表正式数与三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15年三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三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15年上半年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4.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15-11-12/jiangxi/2015/1112/3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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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6年末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就近期外债形势和外债管理改革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2016年末我国外债规模总体情况。 答:总体来看,2016年末我国全口径外债余额呈稳步回升态势,风险总体可控。截至2016年末,我国全口径外债余额为14207亿美元,较2015年末增加377亿美元,增幅为2.7%,外债总规模连续三个季度稳步增长。据初步计算,2016年末我国负债率(外债余额/GDP)为13%,债务率(外债余额/货物与服务贸易出口收入)为65%,偿债率(中长期外债还本付息与短期外债付息额之和/货物与服务贸易出口收入)为6%,短期外债和外汇储备比为29%,以上各项外债风险指标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以内,我国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问:如何看待当前外债规模变化? 答:我国对外债务去杠杆化进程基本完成,积累风险逐步释放。2016年末,我国全口径外债余额14207亿美元,较2014年末的历史高点下降3593亿美元。 具体来看,2014年末到2016年第一季度,是我国企业对外债务去杠杆化的阶段。我国企业加快偿还有关债务,2015年全年下降3970亿美元,2016年第一季度下降515亿美元。这有利于降低我国外债积累的风险,减少企业高杠杆经营和货币错配风险。2016年第二季度以来,随着前期外债去杠杆化告一段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等便利企业跨境融资的政策落地,我国企业利用外债开始回升。2016年第二、第三、第四季度分别回升248亿、427亿和217亿美元。 问:对2017年我国外债规模形势有何判断? 答:在国家经济结构转型、产能调整、产业升级等政策措施推动下,我国经济仍会保持中高速增长。适度规模的借债是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必要手段,我国企业将根据国内外经济形势等因素的变化,自主决定借用外债的时期、规模和币种结构,我国的外债整体将呈稳步回升态势。 2017-04-07/jiangxi/2017/0407/5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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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降低进出口企业成本,服务实体经济,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便利银行开展贸易单证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汇发〔2017〕9号,以下简称《通知》)。 为适应通关无纸化改革、落实外贸稳增长政策、履行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通知》明确在全国范围内向银行开放报关电子信息,在不改变现有企业业务办理手续的同时,为银行提供贸易真实性信息查询渠道,既利于企业便捷办理业务,又有利于银行提升金融服务电子化水平,加强风险管理,提高运行效率。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向银行开放报关电子信息,用于货物贸易外汇业务真实性审核。二是银行应遵循“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原则,核验报关电子信息,对能够确认交易真实性的,可免于核验。三是发现企业未按规定提供报关信息、重复使用单证、使用虚假单证等情况的,银行应在系统中对企业加注标识,向全国银行公示。 《通知》自2017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完) 2017-04-17/jiangxi/2017/0417/5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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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内地与香港金融合作,促进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共同发展,支持内地与香港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互认工作,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内地与香港证券投资基金跨境发行销售资金管理操作指引》(公告[2015]第36号,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主要内容包括:国家外汇管理局仅对基金互认总额度进行监控,不对单家机构的额度、单只产品的额度进行审批;基金跨境发行募集资金可以人民币或外汇形式进出,涉及货币兑换的,可由托管人或代理人直接在银行办理;鼓励跨境发行销售以人民币计价和跨境收付;实施信息报告制,互认基金信息报告手续下放至托管人(银行)或代理人(银行或基金公司)办理;建立系统化数据统计和报送程序,无需手工填报或重复报送。 《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15-11-12/jiangxi/2015/1112/3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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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在北京会见了新加坡淡马锡国际首席执行长李腾杰一行。双方进行了友好会谈,就淡马锡在中国的投资战略、中国经济发展以及双方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机会等议题进行了沟通交流。(完) 2017-04-19/jiangxi/2017/0419/5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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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上午,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在北京会见了世界银行副行长Arunma Oteh一行。双方就当前国际经济金融形势以及世界银行发行SDR债券、绿色债券和熊猫债券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沟通交流。(完) 2017-04-18/jiangxi/2017/0418/5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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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外汇局上门服务,指导我们把纸上的外汇政策转化成助力公司发展的真金白银,我们要为他们的服务点赞!”河南新乡市心连心化肥有限公司的财务人员兴奋地告诉记者。2013年,新乡中心支局在走访这家企业时发现,公司由于生产规模扩大,急需资金支持。工作人员结合公司实际和最新的外汇政策,为公司开出了利用外商投资企业投注差政策签约登记借用境外资金的“药方”,5900万美元资金的及时注入保证了公司扩建工程的顺利实施。 2013年12月,一副绣着“指导精细,优质高效”的锦旗被送到了外汇局河南省分局。郑州银行外汇业务部门的负责人告诉记者,4天的时间里,郑州银行加入外汇管理业务体系的申请工作得到了河南省分局的悉心指导和高效审批,为银行的全面发展架起了“金桥”。这是外汇局河南省分局加快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转变,积极推进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加强“三无安全局”建设,广泛开展“访银行、走企业、下基层”活动的缩影。“只有服务接了地气,履职才有底气,支持涉外经济发展才能出实效。”该局副局长王深德对记者说。 2013年初,该局制定并下发了“访银行、走企业、下基层”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全省外汇局系统建立与外汇指定银行的季度分析例会、外汇指定银行监测分析报告和走访重点企业等三项制度,强化贸易信贷调查研究,提高对外汇市场形势的分析研判能力,及时掌握企业动态并收集合理化建议;要深入基层把脉企业需求,有效解决企业发展难题,同时搭建政策绿色通道,积极开展“一企一策”服务,积极为企业申请个案提供优惠政策。2013年,河南省分局向上级部门申请1000万美元的地方性短期外债和5000万美元外保内贷余额指标,积极为中资企业搭建境外融资平台。该局还为郑州四维机电有限公司、华润电力登封有限公司、中裕(河南)能源控股有限公司、郑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的人民币外债项目、港币结汇等业务提供了个案优惠政策支持,让企业充分享受到了外汇政策红利。一年间,河南省外汇局系统共召开外汇指定银行季度分析例会50余次,走访银行50余次,访问企业90余家,为企业解决实际难题100多个。 2013年,河南省分局制定下发了《关于支持河南省涉外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从深入推进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深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改革、加强和改善涉外金融服务以及夯实外汇管理工作基础等8个方面,提出28项具体支持措施,指导和支持银行围绕实体经济真实贸易融资需求开展金融创新,发展对外融资和进出口贸易融资,拓展航空运输保险业务,助力中原经济区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辖区各市中心支局积极落实,纷纷出台具体支持方案,助力涉外经济发展。截至2013年底,河南省跨境收支总规模实现771.8亿美元,同比增长30%,银行结售汇规模实现320.8亿美元,同比增长12.8%,全省涉外经济呈现出健康持续发展的态势。 2014-10-08/henan/2014/100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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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拖股份)以上年末净资产额等值42亿元人民币为限额的境外融资额度获批,一拖股份境外融资的路通畅了。 一开始并没有路。一拖股份成立于1997年5月,同年6月公开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在1998年经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批准,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虽然是外商投资企业,但由于没有主管部门核定的投资总额,没有投注差,不能像一般外商投资企业那样在投注差范围内自主借用外债。问题摆在了外汇局河南省分局面前,一面是企业急迫的境外融资需求,另一面是现行政策的限制。 “企业的难题正是检验我们服务质量的试金石,要千方百计为企业发展铺路架桥。”该局副局长王深德向分管工作人员提出要求。该局工作人员深入了解企业经营信息、生产形势以及境外融资需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外汇管理政策,积极创新思路,从外债宏观审慎管理原则入手,向国家外汇管理局详细汇报企业情况和实际需求,最终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准一拖股份以上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限额借用外债。这是对无投资总额的外商投资股份公司境外融资的重大改革,同样是国家外汇管理局简政放权、进一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促进跨境投融资活动便利化的具体表现。 2014年初,外汇局河南省分局出台了《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支持河南省提高涉外经济发展质量的指导意见》,从深化外汇管理改革、加强涉外金融服务、营造良好的涉外经济发展环境等9个方面提出33项具体支持措施,条目式列举了外汇管理改革的便利化政策,要求全省外汇局按照“需求对接、重点服务、全程指导”的原则,开展“外汇服务优化、外汇政策宣讲、重点项目调研、个案需求指导”等活动,坚持“寓管理于服务”、“服务就是效益”的理念,有针对性地帮助涉外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提高服务企业质量,确保更多的企业能够享受到外汇政策的改革红利。 2014年上半年,该局为解决省内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成功为河南省雪鸟实业有限公司和河南泓农达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两家企业申请到5000万美元外保内贷额度,拓宽了企业的融资渠道。此外,该局还为河南省争取到短期外债余额指标5000万美元,较去年增加4000万美元,并及时帮助河南金利金铅有限公司、安阳市豫北金铅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同舟棉业有限公司等中小企业对外融资,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为企业注入了强劲的发展动力。 2014-10-08/henan/2014/100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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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河南省分局组织召开2015年外汇指定银行外汇管理工作通报会议,传达贯彻总局及省分局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通报2014年度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结果。各省级外汇指定银行、郑州银行分管行领导及外汇业务部门负责人,河南省分局机关科长以上人员参加会议。王深德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深德副局长在讲话中对做好2015年外汇业务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服务实体经济。落实好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 支持河南省涉外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确保外汇管理简政放权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外汇管理改革红利惠及涉外主体,持续优化投资环境,增强对外开放吸引力。二是加大创新力度。各外汇指定银行处在外汇业务的第一线,直接服务涉外市场主体,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效的外汇业务及品种创新,不仅可以改善对涉外企业的外汇服务,也能够进一步激发实体经济的活力。对于外汇指定银行及企业的合理的、贴近市场的实际需求,河南省分局将按照宏观审慎原则,一方面做好政策研究,另一方面将积极向总局进行申请,努力破解开放领域发展瓶颈,提高外汇服务实体经济的整体效率。三是提高合规意识。当前外汇管理改革进程加快,各项改革政策及措施推出很多、很快,各外汇指定银行要守住合规经营的底线,在确保底线不失守的基础上,最大限度的满足市场主体的发展需求。要认真落实展业三原则,准确传导外汇管理政策,有效防范外汇业务风险,处理好发展业务和合规经营的关系,发挥好外汇指定银行作为国家外汇管理政策传导环节和执行枢纽的作用。四是密切沟通协作。在外汇管理改革步入攻坚期和关键期的情况下,河南省分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各外汇指定银行的沟通和协作,积极拓宽渠道,及时、准确传达各项外汇管理政策,帮助银行解决在业务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各外汇指定银行要通过信息反馈、快速调查、专题调研等形式,适时向外汇局反映政策落实及业务开展情况,配合落实好外汇管理改革。五是加强队伍建设。各外汇指定银行要从加强外汇经营管理队伍建设的高度,切实加大对外汇管理政策及规章制度的培训和学习力度,增强落实制度、守住规矩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对外汇管理政策的解读和操作水平,保持外汇从业人员的相对稳定,为持续提升外汇业务经营管理水平提供支撑和保障。 2015-04-14/henan/2015/041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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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人行郑州中支和外汇局河南省分局送来“大礼包”,为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以下简称“郑州航空港”)庆祝“周岁”生日。 去年3月份,随着国务院正式批复《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规划》,一年时间里,郑州航空港实现生产总值333.8亿元,同比增长24.7%;货邮吞吐量25.6万吨,稳居中部第一,增速居全国第一;全货机航线达到23条,国际货运航线数量占中部地区九成以上。 这份含金量颇高的“大礼包”就是人行郑州中支联合外汇局河南省分局出台的支持郑州航空港健康持续发展的相关意见,该意见涵盖了引导信贷支持、优化金融环境、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等5个方面共计17条具体措施。 在该意见中,人行郑州中支将灵活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来放大信贷支持效应,其中包括:准备5亿元再贷款限额,专项用于支持航空港内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扩大有效信贷投放;准备5亿元再贴现限额,优先为航空港内中小企业签发的票据办理再贴现等。 为吸引更多的金融机构入驻郑州航空港,该意见提出要及时了解航空港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建设规划和业务需求情况,予以优先、高效受理;要充分发挥人民银行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的对抗效力,建设优质信用环境,吸引更多的融资租赁公司入驻航空港;对在航空港有意愿开展互联网支付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做好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导。 针对航空港内跨国公司集聚的发展态势,该意见在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方面提出,要支持跨国公司开展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使其能够集中调配境内外成员企业外汇资金;支持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便利机构和个人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非金融机构申请在航空港内开办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优化和提升航空港投资环境。 2014-10-08/henan/2014/100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