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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中心支局依托“普及金融知识 守住‘钱袋子’”活动开展外汇知识宣传活动。活动现场设立外汇知识宣传台,讲解外汇相关知识,解答居民日常碰到的个人结售汇、人民币汇率浮动幅度等外汇业务基础知识。引导民众自觉抵制地下钱庄和非法买卖外汇,提升涉汇主体守法合规意识。活动得到群众的好评,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2017-07-10/fujian/2017/0710/1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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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外汇局、银行和重点进出口企业的沟通联系,龙岩市中心支局决定在龙工(福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建立外汇政策重点宣传联系点。外汇局和经办银行将按月或按季到宣传联系点走访,宣讲外汇管理政策,对重点宣传联系单位业务人员开展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贸易信贷报告等业务培训。 2017-07-03/fujian/2017/0703/1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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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寿宁县支行联合寿宁建行开展“迎七一、进畲乡、送服务”外汇宣传主题活动。此次活动主要针对个人外汇政策开展宣传,对群众关心的优化个人外汇业务信息系统进行了解答。本次宣传活动有效普及了个人外汇政策,帮助畲族人民了解个人用汇知识,引导树立依法合规用汇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7-07-03/fujian/2017/0703/1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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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普及个人外汇知识,增强涉汇个体守法合规意识,7月14日,漳浦县支局联合漳浦县人民银行以及辖内部分金融机构开展“金融知识服务民生”外汇管理知识宣传活动。宣传人员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引导个人合法、理性、有效地开展个人外汇业务。参与群众认为学习了解个人外汇管理相关法规对今后出国旅游、外汇理财等业务有较大帮助,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 2017-07-15/fujian/2017/0715/2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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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跨境直接投资相关市场主体: 为满足国家外汇管理局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报送直接投资相关数据的时限要求,便利境内机构统筹安排向监管部门报送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将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的时间调整为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跨境直接投资相关市场主体应于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含)期间,通过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企业端、银行端或会计师事务所端向外汇局报送上年度存量权益相关数据信息。特殊目的公司的境内主体仍然通过注册地银行或外汇局办理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 二、跨境直接投资相关市场主体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资银行及外资非银行金融机构;境外投资企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境内主体;在境外设立特殊目的公司的境内居民。 三、相关市场主体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并自行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登记的、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违反存量权益登记规定的企业,外汇局按相关程序通过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业务管控功能暂停该企业的相关业务,并依法予以处罚。已被业务管控的企业,银行不得为其办理资本项下外汇业务。 四、为便于企业访问资本项目信息系统,解决往年存在的密码遗失和反复重置问题,外汇局统一给每个企业增加了专用的存量权益登记工作的业务操作员用户:用户代码为quanyidj,用户名称为存量登记专用操作员,登录密码为20150101Aa。 五、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制作了网上申报操作指引,通过网页或手机微信发布,各跨境直接投资相关市场主体可通过点击链接http://www.fjyiyu.com/xxt/index.html或扫描二维码方式进入“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小课堂”,熟悉申报流程后再访问下列网址:http://asone.safesvc.gov.cn/asone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申报。 附件:1“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小课堂”手机二维码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 2017-01-18/fujian/2017/0118/4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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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新版贸易信贷调查制度在2016年8月1日的顺利实施,宁德市中心支局提前谋划,将本次新调查制度主要调整内容、基本概念、指标解读等主要内容以动态h5第五代超文本语言方式在微信平台进行发布,宣传内容全面、浅显易懂,可使样本企业接受到足不出户的点对点培训。各样本企业可通过扫描下列二维码方式进入相关界面。 手机微信二维码: 电脑互联网链接: http://i.eqxiu.com/s/2uIRzWXY?eqrcode=1&from=singlemessage&isappinstalled=0&toPage=527246033 2016-08-04/fujian/2016/0804/4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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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16年5月26日) 一、 综合 1 国家外汇局福建省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外汇管理试点操作细则闽汇[2014]166号 2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 闽汇[2015]151号 3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关于印发《推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 闽汇[2015]189号 二、 国际收支与外汇统计 4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关于印发《对机构申报主体执行“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操作标准和程序》的通知闽汇[2015]168号 2016-05-31/fujian/2016/0531/4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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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政务公开的相关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的相关管理办法和各项要求,在依法履行管理职责、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向社会公众、管理和服务对象公开相关政务事项或信息,并接受监督。 政务公开目录 http://fuzhou.pbc.gov.cn/fuzhou/126805/126807/index.html 2016-08-15/fujian/2016/0815/4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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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份,全国2017年年度贸易信贷抽样调查拉开帷幕。三明市中心支局采取四项措施,确保年度贸易信贷抽样顺利开展。一是年度调查工作早准备、早部署。考虑到年度贸易信贷调查企业家数较多,且时间紧、任务重,贸易信贷调查系统开放年度数据填报后,三明市中心支局立即部署全辖支局开展年度贸易信贷抽样调查工作。要求全辖支局逐家通知辖内样本企业,督促企业指定专人负责贸易信贷数据填报工作,确保填报责任落实到人、到岗。二是开通贸易信贷调查热线电话,耐心指导新企业填报。从系统授权环节开始说明整个系统操作流程,同时结合贸易信贷调查制度,对填报明细项目进行说明。三是向企业填报人员推送贸易信贷微信小课程,使填报人员能够更全面、更容易地理解贸易信贷填报要求。四是加强对贸易信贷抽样调查数据质量审核。对已申报企业进行有针对性的数据质量核查,同时通过国际收支申报系统、货物贸易监测系统,调取企业的收付汇、海关进出口数据,与企业贸易信贷调查数据进行横向比对,对于数据差异较大的及时向企业调查了解原因,防范贸易信贷调查数据错、漏报。 2018-01-26/fujian/2018/0126/5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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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交易的通知》(汇发[2017]29号)的政策精神,宁德市中心支局组织召开银行卡境外大额提现交易政策宣导会,辖内2家发卡行和11家开户行的国业部和个金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一是围绕银行卡境外大额提现新规实施注意要点,进一步向开卡行解读新规,提高发卡行的二级分行对该项工作的重视。二是督促辖内发卡行确保银行卡境外大额提现系统按时按质完成升级改造,并加强对银行卡境外大额提现的审慎管理,正确引导境内持卡人合法境外提现,努力提升政策实施成效。三是加强对银行卡境外异常交易情况的持续监控,主动防范银行卡境外提现成为不法分子的资金转移通道。四是强化工作联动机制,及时反馈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018-01-18/fujian/2018/0118/5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