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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扩大金融外汇政策宣传范围,更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6月16日,涪陵中心支局联合中国工商银行涪陵分行实地走访重庆万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相关负责人开展座谈。 会上,重庆万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了企业经营情况、生产计划及融资需求。中心支局宣讲了总局出台的系列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措施,重点解读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出口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和“服务贸易税务电子化”两个服务场景,并就企业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工商银行涪陵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落实落细总局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措施,依托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积极开展业务和产品创新,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2020-06-16/chongqing/2020/0616/15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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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永川中心支局赴内江市中心支局开展调研座谈。永川中心支局副行长罗学、内江市中心支局副局长温茹春,两地外汇管理科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罗学副行长、温茹春副局长分别介绍了各自辖区履职情况及涉外经济发展状况,双方就外汇管理服务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两地特色产业布局调研、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进行交流探讨,并就信息交流、联合调研、风险防范等工作达成一致意见。双方认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战略认识,抢抓机遇,取长补短,相互支持,加强合作,强化外汇管理服务经济发展能力,共同助力“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 最后,永川、内江两地外汇管理科工作人员就本地外汇管理日常工作机制、外汇检查、信息调研等工作举措进行交流。 2020-06-12/chongqing/2020/0612/15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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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合川中心支局组织召开外汇管理工作座谈会,外汇管理科工作人员和辖区各外汇业务银行分管领导、牵头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传达2020年重庆外汇管理工作会议、2020年重庆市银行外汇管理与跨境人民币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下一阶段主要工作任务,强调落实外汇便利化政策措施服务稳外资稳外贸、提升银行业务合规能力以及多措并举抓好外汇政策法规宣传等重点工作。 此外,会议还通报了2019年辖区“汇银联动”工作情况,两家工作成效明显的银行机构作交流发言。 2020-06-05/chongqing/2020/0605/15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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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涪陵中心支局赴重庆市税务局第七稽查局开展银税互动联席会,双方就建立监管合作信息共享机制进行会商,重庆市税务局第七稽查局林文全副局长、执行科负责人以及涪陵中心支局外汇管理科负责人一行参加会谈。 会上,双方就涪陵区对外贸易现状、综保区政策、境外投资情况、近期监管重点等进行交流。双方表示将继续推动建立监管合作信息共享机制,整合双方力量,进一步有效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共同做好风险防范,维护好辖区涉外经济秩序。 2020-06-11/chongqing/2020/0611/15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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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万州中心支局与重庆市税务局第六稽查局召开工作联席会。万州中心支局古旻局长、外管科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以及第六稽查局安然局长、余保林副局长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双方就开展联学共建活动的思路和主题进行沟通,并围绕打击虚假出口、区块链、信息交流、课题研究等监管合作的途径和方式进行交流。 2020-06-11/chongqing/2020/0611/15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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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中心支局采取网络问卷形式开展申请人满意度评议与行政审批工作调查,辖区12家外贸企业和18家涉汇银行参与调查。调查显示,申请人对中心支局行政审批工作办事流程、业务水平等持满意态度,并提出优化行政审批工作建议。下一步,中心支局将聚焦企业和银行的诉求,有针对性地优化行政审批工作。 2020-06-15/chongqing/2020/0615/15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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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万州中心支局外汇管理科工作人员到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万州分行进行走访调研,主要围绕银行外汇业务发展状况、便利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中心支局为银行现场解答企业举借外债方面的业务问题,宣讲近期外汇业务便利化政策措施,要求银行高度重视便利化政策的落实,合法合规经营外汇业务。 2020-05-29/chongqing/2020/0529/14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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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合川中心支局组织人员参与合川、铜梁两区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活动。合川中心支局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答疑解惑等多种方式积极向两地群众宣讲防范非法网络炒汇及跨境赌博知识。此次宣传活动有利于提高两地群众对非法网络炒汇和跨境赌博危害的认识,防范非法网络炒汇和跨境赌博行为。 2020-06-16/chongqing/2020/0616/15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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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黔江中心支局与1家来访的外资企业开展座谈。中心支局详细了解企业基本情况及外汇业务办理诉求,现场解答企业疑问,对近期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的系列便利化措施进行宣介,要求企业依法合规开展相关业务。同时,指导辖区1家银行就外资业务办理与企业进行现场对接。 2020-06-08/chongqing/2020/0608/15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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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国际收支统计基础,逐步扩大申报主体覆盖面,提升我国国际收支数据质量,根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2号)、《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汇发〔2018〕24号文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式启动非金融企业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申报工作。结合企业涉外收支规模和前期调研情况,原则上将2018年涉外收付款规模等值7亿美元以上的企业作为第一批申报企业,各分局、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各分局”)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个别调整。请各分局按照如下安排指导企业开展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申报工作: 一、数据报送时间安排 2020年10月-12月起试报送数据;2021年1月起正式报送数据。 二、准备工作 一是做好制度解释。请各分局将《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转发至相关辖内企业并传达到位。 二是做好系统准入指导。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在9月底批量完成企业的系统准入工作。请各分局指导辖内企业关注准入情况。 三是指导企业做好系统配置设置。请各分局指导企业登录数字外管平台(ASOne),根据常用下载栏目中的《对外资产负债数据报送操作手册及报送模板》进行系统配置。 三、培训指导 请各分局根据《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与《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业务指引》,对辖内申报主体进行培训和指导。此外,中国外汇网-培训教育-视频课程栏目和数字外管平台均已发布《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申报(企业版)》免费视频课程及相关培训资料,可供随时观看学习。 四、义务与责任 申报主体应对申报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应当对申报的具体数据严格保密。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国际收支统计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申报者申报的具体数据。 各分局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和申报主体。各分局在转发文件时应提供本级外汇局业务咨询电话,以便于解答申报主体在执行中遇到的疑问。各分局应从试报送阶段起做好填报指导与数据核查工作,及时与企业沟通,并将遇到的疑问定期汇总反馈至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 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业务咨询电话:010-68402290。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 2020年6月17日 2020-06-23/chongqing/2020/0623/15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