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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我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37570亿元,同比增长14%。其中,货物贸易出口18662亿元,进口14640亿元,顺差4022亿元;服务贸易出口1880亿元,进口2388亿元,逆差508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782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720亿元,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585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529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2年5月,我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3063亿美元,进口2539亿美元,顺差524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2年5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3514 524 贷方 20542 3063 借方 -17028 -2539 1.货物贸易差额 4022 600 贷方 18662 2782 借方 -14640 -2183 2.服务贸易差额 -508 -76 贷方 1880 280 借方 -2388 -356 2.1加工服务差额 69 10 贷方 73 11 借方 -4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24 4 贷方 41 6 借方 -17 -3 2.3运输差额 -119 -18 贷方 831 124 借方 -950 -142 2.4旅行差额 -492 -73 贷方 47 7 借方 -539 -80 2.5建设差额 24 4 贷方 47 7 借方 -23 -3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82 -12 贷方 9 1 借方 -91 -14 2.7金融服务差额 -6 -1 贷方 19 3 借方 -25 -4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94 -29 贷方 31 5 借方 -225 -34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93 14 贷方 311 46 借方 -218 -33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192 29 贷方 456 68 借方 -264 -39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5 -1 贷方 7 1 借方 -12 -2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11 -2 贷方 8 1 借方 -19 -3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 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 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 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 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 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 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 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 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 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2-07-06/beijing/2022/0706/18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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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区”建设是北京作为国家金融管理中心,打造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高地的重要举措。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外汇局北京外汇管理部主动服务国家和首都发展战略,形成一套含金量高、系统性强、覆盖面广的“两区”外汇领域高水平先行先试政策体系,充分释放政策红利,为实体经济提供高效、多元的跨境金融服务,地区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显著提升。 促改革,勇创新,率先落地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政策 北京率先在全国开展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打通企业境内外多币种融资通道,便利跨国公司全球统筹调配资金,提高企业境内外资金使用效率。参与试点的5家企业充分享受本外币资金跨境统筹的政策红利,截至2022年5月底,共办理外债、境外放款、经常项目集中收付、意愿购汇等业务4000余笔,惠及成员企业500余家,累计节约成本6000余万元人民币。 外汇局北京外汇管理部赴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调研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业务 扩面、提质、增效,不断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升级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政策,满足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融资需求。中关村示范区实施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政策以来,多次升级试点政策。目前,试点范围扩大至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外债便利化试点额度提高至1000万美元,更好满足了示范区“轻资产、高成长”科创企业融资需求,拓宽了高新技术企业跨境融资渠道,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截至2022年5月底,共有59家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办理了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业务,新增签约金额合计超45亿美元。企业平均贷款成本比境内低400多BP,预计每年可为企业节约财务成本约11亿元人民币。 外汇局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心支局工作人员审核企业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业务相关申请材料 落地实施非金融企业多笔外债共用一个外债账户试点政策,新登记外债可通过企业已有外债账户办理资金收付,无须对新登记外债开立对应外债账户。政策发布当日,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即为企业办理了首笔试点业务。企业仅需提供外债签约情况表、业务登记凭证及相关资料,银行短短几十分钟就完成了外债资金入账和结汇使用,外债开户手续大幅简化。企业表示,该项政策实施后,有效提高了企业融资效率。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工作人员为企业办理多笔外债共用一个外债账户业务 推动资本项目收入支付线上化办理,鼓励银行在符合现有资本项目业务审核原则和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充分发挥金融科技优势,在资本项目部分业务场景中,支持企业以电子化材料替代原纸质申请材料,银行以具有法律效力的线上方式为企业办理试点业务,满足了市场主体对业务“网上办”“远程办”的需求。线上化试点大幅提升了企业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了脚底办事成本。试点政策实施以来,陆续指导辖内8家符合条件的银行线上办理业务,截至2022年5月底,累计办理线上支付业务8万多笔,金额合计约96亿美元。 宁波银行北京分行工作人员为企业线上办理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业务 优流程,增便利,不断提高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 持续推进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业务,实施优化贸易外汇收支单证审核、免于货物贸易特殊退汇业务事前登记、免于进口报关单核验手续等多项便利化措施,有力促进高效、安全、低成本的跨境交易结算,切实为市场主体降成本增便利。截至2022年5月底,辖内累计办理试点业务4万余笔,涉及金额合计1500多亿美元。 外汇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向辖内银企宣讲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政策 税务备案网上核验,提高服务贸易对外付汇便利性。优化服务贸易付汇税务备案管理,建立企业、税务、外汇、银行间的信息共享渠道,提升银行税务备案核验服务水平。实现企业“一次备案、多次付汇,异地备案、本地付汇”,扩大免于税务备案范围,有效降低企业业务办理的时间成本,提高服务贸易对外付汇便利性。对外支付税务备案便利化措施实施以来,在京60家银行累计办理税务备案项下付汇业务2.5万笔,核验税务备案表1.4万笔,核验付汇金额620亿美元,惠及企业近5000家。 2022-06-29/beijing/2022/0627/18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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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4日上午) 尊敬的李家超行政长官、王灵桂副主任、尹宗华副主任,陈茂波司长,尊敬的香港和内地财经界的各位同仁: 大家上午好!在庆祝香港回归祖国二十五周年之际,受易纲行长和郭树清书记的委托,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向新就任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任行政长官李家超先生表示热烈的祝贺!今天是“债券通”运行五周年,很高兴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与两地的新老朋友们相聚。 2017年,在香港回归祖国二十周年之际,连接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的“债券通”正式上线运行,成为中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重要里程碑。 五年来,“债券通”运行平稳高效,为内地深化金融市场改革和开放、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和能量。五年来,境外投资者持有中国债券总量以年均约40%的速度增长,目前持债总规模约3.7万亿元。中国债券先后被纳入彭博巴克莱、摩根大通和富时罗素等全球三大债券指数,反映了中国债券市场不断提升的国际影响力和吸引力,也反映了全球投资者对于中国经济长期稳定发展、金融市场持续扩大开放的信心。 借今天这个机会,公布两项新的金融对外开放政策。 一是启动香港与内地的“互换通”。这是在“债券通”的基础上,境内外投资者通过香港与内地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连接,参与两地金融衍生品市场的一项机制性安排,有利于满足投资者的利率风险管理需求。 二是建立人民币与港币之间的常备互换安排。中国人民银行与香港金管局将双方已建立的货币互换机制升级为常备互换安排,升级后协议无需再续签,也即将长期有效,互换规模从5000亿元人民币扩大至8000亿元人民币,互换流程进一步优化,资金使用更加便利。这也是中国人民银行第一次签署常备互换协议。 这两项政策刚刚已在中国人民银行、香港金管局、香港证监会等网站发布。“互换通”和常备货币互换安排的启动实施,将进一步提升两地金融市场的联通效率,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和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地位,充分体现了中央政府对巩固和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高度重视,体现了中央政府支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决心。 中国金融市场发展的经验表明,扩大开放是实现中国金融市场发展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目标的强大推动力,也是进一步提升中国金融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关键之举。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具有很多有利的条件和独特优势,是内地金融市场开放的重要窗口和桥梁,也是国家对外开放战略“先行先试”的重要试验场。 继续坚定不移地扩大中国金融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支持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繁荣发展,是中央既定的大政方针,也是中国人民银行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香港回归祖国二十五周年大会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政府就职典礼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继续深化与香港的务实合作,支持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与发展,推动中国金融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 最后,祝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取得新的辉煌成就!谢谢大家! 2022-07-06/beijing/2022/0706/18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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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92383亿美元,对外负债72943亿美元,对外净资产19440亿美元。 在对外金融资产中,直接投资资产25780亿美元,证券投资资产9673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资产203亿美元,其他投资资产22994亿美元,储备资产33732亿美元,分别占对外金融资产的28%、10%、0.2%、25%和37%;在对外负债中,直接投资负债37205亿美元,证券投资负债20198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负债168亿美元,其他投资负债15372亿美元,分别占对外负债的51%、28%、0.2%和21%。 按SDR计值,2022年3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66828亿SDR,对外负债52765亿SDR,对外净资产14062亿SDR。(完) 2022年3月末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项目 行次 期末头寸 (亿美元) 期末头寸 (亿SDR) 净头寸 1 19440 14062 资产 2 92383 66828 1 直接投资 3 25780 18649 1.1 股权 4 22091 15981 1.2 关联企业债务 5 3689 2668 1.a 金融部门 6 3774 2730 1.1.a 股权 7 3619 2618 1.2.a 关联企业债务 8 155 112 1.b 非金融部门 9 22006 15919 1.1.b 股权 10 18472 13362 1.2.b 关联企业债务 11 3534 2557 2 证券投资 12 9673 6998 2.1 股权 13 6188 4476 2.2 债券 14 3485 2521 3 金融衍生工具 15 203 147 4 其他投资 16 22994 16633 4.1 其他股权 17 95 69 4.2 货币和存款 18 5415 3917 4.3 贷款 19 9718 7030 4.4 保险和养老金 20 234 169 4.5 贸易信贷 21 6251 4522 4.6 其他 22 1281 927 5 储备资产 23 33732 24401 5.1 货币黄金 24 1217 880 5.2 特别提款权 25 532 385 5.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26 105 76 5.4 外汇储备 27 31880 23061 5.5 其他储备资产 28 -1 -1 负债 29 72943 52765 1 直接投资 30 37205 26913 1.1 股权 31 33881 24509 1.2 关联企业债务 32 3323 2404 1.a 金融部门 33 2101 1520 1.1.a 股权 34 1850 1338 1.2.a 关联企业债务 35 251 182 1.b 非金融部门 36 35103 25393 1.1.b 股权 37 32031 23171 1.2.b 关联企业债务 38 3072 2222 2 证券投资 39 20198 14611 2.1 股权 40 12082 8740 2.2 债券 41 8117 5871 3 金融衍生工具 42 168 122 4 其他投资 43 15372 11120 4.1 其他股权 44 0 0 4.2 货币和存款 45 5880 4254 4.3 贷款 46 4500 3255 4.4 保险和养老金 47 249 180 4.5 贸易信贷 48 3854 2788 4.6 其他 49 388 280 4.7 特别提款权 50 501 362 说明:1.本表记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净头寸是指资产减负债,“+”表示净资产,“−”表示净负债。 3.SDR计值的数据,是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数据通过SDR兑美元季末汇率折算得到。 4.《国际投资头寸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2-06-27/beijing/2022/0627/18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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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庆祝香港回归祖国二十五周年之际,人民银行,香港金管局、香港证监会于7月4日上午连线举办“债券通”五周年论坛暨“互换通”发布仪式,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李家超,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王灵桂,香港金管局总裁余伟文,香港证监会署理行政总裁梁凤仪出席并先后致辞。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副主任尹宗华、香港财政司司长陈茂波、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和国务院相关部委、金融市场基础设施服务机构和市场机构有关人士出席论坛和仪式。 潘功胜副行长在致辞中表示,自香港回归二十周年开通至今五年来,“债券通”实现双向通车,运行平稳高效,已成为中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重要里程碑。公布实施“互换通”和常备互换安排,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巩固和发展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金融开放的新举措,表明了中央政府支持香港长期稳定繁荣发展的决心。继续坚定不移扩大中国金融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支持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繁荣发展,是中央既定的大政方针,也是中国人民银行的一项重要工作。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香港回归祖国二十五周年大会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政府就职典礼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会同香港金管局、香港证监会、两地金融市场基础设施服务机构和市场机构,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安排,支持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繁荣发展,推动中国金融市场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完) 2022-07-06/beijing/2022/0706/18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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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实体经济防范汇率风险的意识和能力,是当前做好“六稳”“六保”特别是稳外贸、保市场主体的重要举措。为帮助企业全面认识、科学管理汇率风险,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小组发布《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立足于近年来企业汇率风险管理实践,大量使用优质企业真实案例,贴近企业实际场景,增强可读性,旨在便利企业充分了解汇率避险的积极意义和关键操作。主要包括五大部分:第一部分阐述汇率风险中性的内涵和意义;第二部分介绍企业建立汇率风险管理制度的意义、原则、框架、评价方式等;第三部分介绍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概念、适用场景和办理流程;第四部分从大型企业(以国有企业为样本)和小微企业等不同市场主体视角,介绍了银行提供汇率风险管理服务的实践;第五部分介绍套期保值会计的概念和核算方法等。 欢迎广大涉外企业下载使用《指引》,可以把《指引》作为开展汇率风险管理的参考指南,建立行之有效的汇率风险管理机制,合理运用外汇衍生品管理汇率风险。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小组将结合市场实践对《指引》进行持续更新。(完) 2022-07-06/beijing/2022/0706/18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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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5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5.9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38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1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47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2.7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91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6.0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91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9.8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47万亿美元)。 2022年1-5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90.7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4.13万亿美元)。 2022-06-27/beijing/2022/0627/18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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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外汇管理行政执法流程图 2022-07-18/beijing/2022/0711/19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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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对于使用金融工具(如远期、外汇掉期、货币掉期等)开展外汇套保的进出口企业来说,使用套期会计方法记账与常规会计方法记账相比,最大差别在哪里? 答:套期会计方法,是指企业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如出口企业使用远期结汇对未来收汇进行套期时,套期工具是外汇远期,被套期项目是未来收汇)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相同会计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以反映风险管理活动影响的方法。企业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如果按照常规会计处理方法,可能会导致损益产生更大的波动,这是因为企业被套期的风险敞口和对风险敞口进行套期的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基础不一定相同。例如,企业使用外汇远期对未来外币收汇进行套期保值,按照常规会计处理方法,外汇远期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而未来外币收汇需在实际收入外币时才计入收入,这样,在一定会计期间内企业利润表反映的损益就会产生较大波动,不仅可能无法如实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反而可能会在财务报表上“扩大风险”。因此,尽管从长期来看,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实现了风险对冲,但是在套期存续期所涵盖的各个会计报告期间内,在常规会计处理方法下有可能会产生会计错配和损益波动,而使用套期会计方法可如实反映企业进行风险管理活动的影响。 问题2:企业开展外汇套保后,一定要用套期会计方法记账吗? 答:企业可自主选择是否使用套期会计方法记账。如果企业符合运用套期会计的条件且选择运用套期会计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中有关套期会计披露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问题3:使用套期会计方法记账,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运用套期会计方法记账,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套期关系仅由符合条件的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组成。(2)在套期开始时,企业正式指定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并准备了相关书面文件。(3)套期关系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套期有效性要求主要指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之间应存在经济关系,即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的价值因面临相同的外汇风险而发生方向相反的变动,这也是企业使用套期会计的主要难点。2017年发布的新套期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取消了原套期会计准则下“回顾有效性测试”要求,更加注重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之间是否存在“经济关系”。因此,对于主要条款(例如名义金额、到期期限和基础变量)均匹配或大致相符的套期关系,企业可通过定性分析即得出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之间存在“经济关系”,满足套期会计使用的条件。例如,某出口企业使用远期结汇对未来收汇进行外汇套期,此时被套期项目(未来收汇)和套期工具(远期结汇合约)之间就可以被认定为存在经济关系。 问题4:企业签署进出口合同后决定对未来收付汇开展外汇套保并使用套期会计方法记账,在公允价值套期方法和现金流量套期方法中应如何选择? 答:企业签署进出口合同后,对未来收付汇开展外汇套保,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中提及的“对确定承诺的外汇风险进行套期”,此时企业既可以选择公允价值套期方法记账,也可以选择现金流量套期方法记账。首先,选择公允价值套期或现金流量套期,主要看企业的目标。如果企业更关注平滑持有资产(未来结汇)/负债(未来购汇)的价值波动,应选择公允价值套期;如果企业更关注结算日企业收到(未来结汇)/付出(未来购汇)的现金流,应选择现金流量套期。其次,这两种记账方法在会计处理方式上的不同使得对利润表的影响不同,记账难度不同。使用公允价值套期时,企业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产生的损益同时计入利润表中“套期损益”项,因此可以明显降低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导致的企业利润表当期损益大幅波动。使用现金流量套期时,企业仅在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记录套期工具的损益,由于不在存续期间的利润表中记录套期工具损益,对非结算期的利润表不会造成任何影响。记账难度方面,由于现金流量套期仅需记录套期工具损益,公允价值套期需同时记录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损益,现金流量套期的记账难度小于公允价值套期。 问题5:对平均账期3-6个月的进出口企业,开展外汇套保时使用套期会计方法记账与常规会计方法记账相比,对平滑企业年报中利润表的作用大吗? 答:如上所述,进出口企业使用金融工具进行外汇套保时,若使用一般会计方法记账,可能会使得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无法在相同会计期间计入,从而产生会计错配和损益波动。大多数进出口企业、尤其是出口企业的平均账期一般为3-6个月,在年度会计期间,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损益计入可能不会存在错配问题。举例来说,如企业在当年2月初签署出口合同并根据收汇账期购买6个月后的外汇远期,该企业在当年7月底收到外币。在企业制作年度利润表时,套期工具(外汇远期)和被套期项目(外币收入)的损益即可在同一个会计期间计入企业利润表。因此对收付汇账期较短的进出口企业来说,从年度会计期间角度,使用套期会计记账方法对平滑企业利润表的作用有限。但是实践中企业通常会有月度等较短会计期间的核算需求,采用套期会计记账方法仍是较优选项。 问题6:卖出期权可以作为套期工具吗? 答:除指定用于抵销买入期权外,卖出期权不能作为套期工具,因为卖出期权的潜在损失可能大大超过被套期项目的潜在收益,从而不能有效地对冲被套期项目的风险。而买入期权可以作为套期工具,因为买入期权的一方可能承担的最大损失就是期权费,可能拥有的利得通常超过或可以覆盖被套期项目的潜在损失,可被用来有效对冲被套期项目的风险。 问题7:由卖出期权和买入期权组成的期权组合,可以作为套期工具吗? 答:对于一项由卖出期权和买入期权组成的期权组合(包括“远期+期权组合”中的期权组合),其在指定日实质上相当于一项净卖出期权的,不能将其指定为套期工具。由卖出期权和买入期权组成的期权组合,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可以认定为“实质上不等同于一项净卖出期权”,因此可以指定为套期工具:(1)企业在期权组合开始时以及整个期间未收取净期权费;(2)除行权价格,卖出期权组成部分和买入期权组成部分的关键条款是相同的(包括基础变量、计价货币及到期日);(3)卖出期权的名义金额不大于买入期权的名义金额。 问题8:能否举例说明,企业什么情形下选择套期会计,什么情形下不选择? 答:某大型跨国企业,主要业务为电气产品生产和项目建设两大部分。该企业每个月根据系统计算的未来现金流,使用外汇衍生品业务开展套期保值,3个月以内的套保比例不低于75%,3个月以上的100%套保,按月动态调整。电气产品生产需从国外进口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在国内销售,企业为规避汇率风险,开展购汇方向套期保值业务。这部分业务不使用套期会计。项目建设一般从投标阶段开始考虑套期保值。如果项目持续期超过1年,全部现金流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需要考虑使用套期会计。如果项目单一的现金流超过200万元人民币,也可以考虑使用套期会计。(注:是否运用套期会计,是企业的自主选择权。套期会计方法可以更合理地呈现企业的经营成果和风险管理活动的结果。但实施套期会计会带来较大的实施成本,如企业需制定套期制度和流程,储备相关人才,准备套期书面文件,持续进行套期有效性测试等。在实际操作中,如果相关项目跨重要会计时点,且金额重大,企业有必要考虑更合理的会计方法。) 2022-07-18/beijing/2022/0718/19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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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依据企业业务特点、管理目标的不同,通常将汇率风险敞口认定逻辑划分为以下三类。 一、基于确认敞口 确认敞口是指企业根据商业合同来认定相关的外币现金流,以及受汇率波动影响的风险敞口。该类敞口广泛存在于进出口贸易、外币融资、海外重大项目等各类涉外交易。 基于确认敞口管理汇率风险适合于绝大多数涉外企业,具有以下特点:目标侧重于整体现金流风险;业务背景金额明确,可逐笔业务保值;业务背景期限明确,可精确匹配现金流的期限;对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的协同有一定要求,但有一定滞后性;如果不使用套期保值会计,套期保值交易可能与会计账面存在较大的差异。 二、基于预测敞口 预测敞口是指对尚未获得商务合同但未来极有可能发生的交易,企业根据生产经营计划,预期未来的外汇收支,认定受汇率波动影响的风险敞口。适用于大型海外项目、生产和进出口模式比较稳定的企业。比如,某国内制造企业在海外投资的生产工厂,为保证整个项目在投资回收期的收益率水平,根据预测敞口进行汇率风险管理;一些大型冶炼和石化企业,原材料从国外进口,生产经营模式比较稳定,可以采用这种方式进行预发生管理。 基于预测敞口管理汇率风险,需要结合企业的财务预算进行,对企业内部管理能力存在比较高的要求。具有以下特点:目标侧重于整个项目周期的利润;短期匹配较差,时间维度上更倾向于长期;对企业预算精确程度要求较高;侧重于宏观管理层面保值,而非逐笔业务保值;如果不使用套期保值会计,套期保值交易可能与会计账面存在较大的差异。 三、基于会计敞口 会计敞口是指从会计报表角度,以资产负债的短期变动影响作为汇率风险敞口的认定依据,通常以货币性资产和货币性负债的差额为汇率风险敞口。很多业务由于结算方式不同,不能在资产负债表中体现,会计敞口一般滞后于实际业务和真实风险的发生。 基于会计敞口管理汇率风险,往往是次优选择。具有以下特点:目标侧重于财务报表的汇兑损益;会计账面数据明确,易于获得;无需与业务部门协同,财务部门可独立管理;套期保值对冲期限受限,一般按月度进行(除非能够相对精确地预测长期的货币性资产负债差额),对冲的成本偏高;套期保值交易与会计账面数据波动可能较小。 汇率风险敞口认定逻辑 认定维度 内涵定义 管理取向 确认敞口 从商业合同角度,分析产生的外币现金流,认定受汇率波动影响的风险敞口 营业收入与成本 预测敞口 从企业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出发,从未来(预发生)的外汇收支角度,认定受汇率波动影响的风险敞口 预期和持续盈利能力 会计敞口 在资产负债表的货币性项目中,认定受汇率波动影响的风险敞口 财务报表的汇兑损益 上述三种认定逻辑,皆为可行的管理方案,企业需要结合自身业务结构、财务管理水平、信息化设施以及人才储备情况,综合进行选择。在一些业务形态下,采用融合的方式也是一种务实的策略。 2022-07-18/beijing/2022/0718/19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