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规范外币代兑机构和自助兑换机的外币兑换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外币代兑机构和自助兑换机业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一、《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进外币代兑机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7〕4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个人本外币兑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8〕24号)同时废止。以前规定与本规定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二、《规定》第七条、第十五条涉及金额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银行依据《规定》需要调整与外币代兑机构之间授权协议的,自2016年11月1日起执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和地方性中资银行、外资银行,以及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经营机构。全国性中资银行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本行分支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联系。联系电话:010-68402399、68402313。 特此通知 附件:外币代兑机构和自助兑换机业务管理规定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6年5月19日 2020-10-27/beijing/2020/1027/1389.html
-
为进一步提高北京地区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数据质量,帮助申报主体更好掌握相关制度和工作要求,10月中下旬,北京外汇管理部开展了2020年第三期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业务培训。 本次培训分为线下自学和在线培训两个阶段:在第一阶段的线下自学中,400家申报主体组织相关人员按照要求开展学习,以疑问汇总表的形式集中反馈本次学习和日常业务操作过程中存在的疑问,并完成了相关知识测试。第二阶段通过腾讯会议开展了在线培训,200余家申报主体参加了培训。线上培训中,北京外汇管理部对总局9月下发的《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综发〔2020〕71号,以下简称新指引)的变化内容以及非现场核查中发现的常见问题进行了讲解,并针对各申报主体在学习制度及新指引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了集中解答。 参训人员均按时完成了线下自学和测试,在线培训互动积极,达到了预期效果。 2020-11-06/beijing/2020/1106/1396.html
-
2020年8月,国务院批复《深化北京市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工作方案》和《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两区”方案)。为落实“两区”方案中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和金融开放相关政策,北京外汇管理部于2020年10月14日组织召开银行座谈会,共10家银行22名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北京外汇管理部介绍了“两区”方案出台的背景、意义和主要内容,各参会人员共同研究讨论了“两区”方案中的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和金融开放相关政策,对比分析了北京地区与其他自贸区在政策内容及操作方面的优势和差异,并结合北京地区市场开放程度提出了“两区”方案落实建议。 下一步,北京外汇管理部将围绕“两区”建设工作目标和任务,进一步做好“两区”方案相关政策落地实施及宣传工作,推动“两区”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2020-10-23/beijing/2020/1023/1386.html
-
为帮助企业更好掌握贸易信贷统计调查有关概念和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北京地区贸易信贷统计调查数据质量,北京外汇管理部于9月中下旬开展了2020年贸易信贷统计调查业务培训,共有381家企业,近千人次参加。 本次培训采取线下自学测试和线上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各样本企业开展网上自学,并反馈知识小测试问卷;第二阶段,北京外汇管理部通过腾讯会议在线开展培训答疑,针对企业关注的代理业务以及申报口径、申报币种和会计周期等疑问进行了重点解答。 各参训企业均按时完成了线下自学和测试,线上培训互动积极,取得了较好的培训效果。 2020-09-30/beijing/2020/0930/1371.html
-
为规范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行政处罚程序,保障和监督外汇局依法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见附件),现予公布,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0年9月18日 2020-10-15/beijing/2020/1015/1378.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转发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清理整合部分外汇账户有关文件的通知 2020-10-12/beijing/2020/1012/1377.html
-
中关村中心支局辖内企业名录(截至2020年9月) 2020-10-27/beijing/2020/1027/1390.html
-
. 2020-10-10/beijing/2020/1010/1374.html
-
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政策问答 2020-10-23/beijing/2020/1023/1387.html
-
1月15日,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外汇管理部)召开2021年工作会议,学习贯彻2021年人民银行工作会议暨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0年主要工作,部署2021年工作。 会上,杨伟中主任代表营管部党委总结了2020年主要工作情况。在总行、总局正确领导下,营业管理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按照总行党委、总局党组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统筹推进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为首都“十三五”主要目标实现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杨伟中主任指出,国内外经济形势依旧严峻复杂,结合北京实际,2021年落实好人民银行和总局工作部署,重点要把握好以下几方面。一是贯彻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继续狠抓落实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二是聚焦首都经济发展重点领域,着力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体制机制。三是持续加强北京地区宏观审慎管理。四是提升金融治理能力,不断健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长效机制。五是全力推进“两区”建设和外汇便利化,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六是坚持“金融为民”理念,全面提升金融管理和服务精细化水平。七是深化模范机关创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八是加强内部管理,为高效履职提供坚实保障。 刘玉苓副主任传达了2021年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并对进一步做好北京地区外汇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2021年,北京外汇管理部各部门要积极贯彻落实“一岗双责”,深化党建引领作用,坚持把各项工作放在辖区经济金融发展全局和外汇管理工作大局中去谋划推进。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积极主动作为,推动首都金融领域改革开放向纵深发展。 一是加强监测分析和调查研究,准确认识把握当前形势。关注政治经济形势,加大热点和前瞻性研究力度。抓住重点,做好外汇市场监测评估。二是以支持“两区”建设为重点,深化首都金融业扩大开放。强化工作统筹,引导“两区”开放创新举措落实到位。结合区域实际,打造“个性化”制度高地,继续发挥好中关村示范区、大兴自贸区改革先行“试验田”作用。三是继续提升重点领域便利化水平,服务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更高水平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继续推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试点,进一步完善QFLP试点政策框架,深入实施QDLP试点。简化企业外债登记管理,更加充分地满足企业跨境投融资需求。四是加大外汇政策宣传力度和便利化政策落地督导。增强政策宣传工作的主动性与系统性,用好线上线下宣传平台,优化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打通政策宣传“最后一公里”。畅通便利化政策传导机制,压实银行主体责任,加大对便利化政策银行执行层面的检查督导力度,确保政策执行“不落空、不走样、不变形”。五是统筹发展与安全,有效维护地区外汇市场良性秩序。继续完善“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以加强宏观审慎为核心改善跨境资本流动管理,以转变监管方式、提升监管能力为核心加强微观监管,持之以恒做好跨境资本流动风险防控工作。强化提升大数据分析创新应用能力,提高数据共享、联合研判、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积极筹建外汇非现场监测北京中心。扩大分析监测实效,为进一步提高外汇形势分析、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提供有力保障。 2021-01-18/beijing/2021/0118/14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