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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末,我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15683亿美元,对外负债14144亿美元,对外净资产1539亿美元,其中,人民币净负债3155亿美元,外币净资产4694亿美元。 在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中,分工具看,存贷款资产10095亿美元,债券资产3544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资产2044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的64%、23%和13%。分币种看,人民币资产3287亿美元,美元资产9233亿美元,其他币种资产3163亿美元,分别占21%、59%和20%。从投向部门看,投向境外银行部门8525亿美元,占比54%;投向境外非银行部门7158亿美元,占比46%。 在银行业对外负债中,分工具看,存贷款负债8231亿美元,债券负债2251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负债3663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负债的58%、16%和26%。分币种看,人民币负债6442亿美元,美元负债4807亿美元,其他币种负债2895亿美元,分别占比46%、34%和20%。从来源部门看,来自境外银行部门5586亿美元,占比39%;来自境外非银行部门8558亿美元,占比61%。(完) 2023-07-03/fujian/2023/0703/20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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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福建外汇市场自律机制(以下简称福建自律机制)各成员单位准确理解、充分运用好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切实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日福建省分局指导福建自律机制举办便利化政策培训,培训采取线上形式开展,邀请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省分局和福建自律机制牵头单位专家宣讲政策,各成员单位共计556人参加。本次培训聚焦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深度解读政策框架、详细讲解细节要点,深入互动交流,促使各成员单位全面掌握政策和方案的精神要领和业务操作要求,提升银行涉外业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打通政策落实落细的“最后一公里”。下一阶段,福建省分局将继续指导福建自律机制进一步加大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的宣传推广力度,确保政策落到实处,持续提升福建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 2023-06-26/fujian/2023/0626/20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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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中心支局深入银行、企业调研RCEP实施一年以来具体情况,剖析政策传导梗阻,收集市场主体诉求,联合市商务局出台《外汇金融支持莆田市全面对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八条措施》,同时鼓励银行运用“便利化+”满足与RCEP经贸往来企业多元化个性化诉求,助推莆企全面融入RCEP开放格局。今年以来,莆田市与RCEP成员国发生贸易额15.24亿美元,同比增长7.96%,贸易份额占比高达44.08%。莆田市中心支局指导浦发银行莆田分行向RCEP成员国支付1.52亿元铁矿石贸易款,帮助企业有效规避汇率波动风险;指导交通银行莆田分行优化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资金使用等流程,便利RCEP成员国来莆投资1799万元。 2023-06-28/fujian/2023/0628/20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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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德市中心支局将兴业银行宁德分行作为宁德市首家备案开展资本项目数字化服务试点银行机构,并指导该行通过“兴业单证通”系统资本项目便利化模块,为辖内某外商投资企业成功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登记业务,实现线上自助签约、“无纸化”业务办理,打破空间区域限制,有效提升企业外汇业务数字化便利服务体验。下阶段,宁德市中心支局将进一步发挥科技赋能优势,持续推广资本项目数字化服务试点业务,为市场主体提供更为优质、便捷的跨境金融服务,积极助力宁德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3-06-30/fujian/2023/0630/20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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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5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1.5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09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2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47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8.3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62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8.9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28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2.6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81万亿美元)。 2023年1-5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101.8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4.79万亿美元)。 2023-06-26/fujian/2023/0626/20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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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分局全辖(不含厦门)2023年6月份共受理行政审批461件,其中经常项目类417件、资本项目类26件、国际收支18件。受理的行政审批中现场办结155件,网上受理/受理单办结306件。 2023-07-04/fujian/2023/0705/20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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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温州立连进出口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0年7月至2021年3月,温州立连进出口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67笔,金额合计676.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94.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晋江市泉和仪器科技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7月至2020年7月,晋江市泉和仪器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2笔,金额合计1231.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683.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广东籍陈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1年3月至2022年8月,陈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56笔,金额合计276.6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42.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山东籍胡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1年1月至11月,胡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9笔,金额合计333.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15.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河南籍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0年9月至2021年6月,刘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3笔,金额合计104.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1.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河南籍吴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8月至2021年6月,吴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98笔,金额合计475.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88.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浙江籍蔡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5月至2021年2月,蔡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58笔,金额合计413.6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35.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河北籍赵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4年2月至2020年10月,赵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33笔,金额合计470.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79.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湖南籍唐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5月至2020年7月,唐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22笔,金额合计257.2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74.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广东籍范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4月至2020年6月,范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86笔,金额合计580.5万美元。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65.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3-08-08/fujian/2023/0808/20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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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7月,银行结汇12008亿元人民币,售汇13070亿元人民币。2023年1-7月,银行累计结汇90490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91408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3年7月,银行结汇1677亿美元,售汇1825亿美元。2023年1-7月,银行累计结汇13001亿美元,累计售汇13132亿美元。 2023年7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6031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36852亿元人民币。2023年1-7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245778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243378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3年7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5031亿美元,对外付款5146亿美元。2023年1-7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35290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34937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3-08-17/fujian/2023/0817/20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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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福建省分局认真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各项决策部署,聚焦国家开放战略与区域涉外经济发展,主动服务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全力以赴助力稳外贸稳外资,促进福建省涉外经济健康发展。 贸易收支便利化改革助力外贸保稳提质。稳步扩大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覆盖面,推动业务办理精简化、电子化、个性化,以更加安全、高效、便捷的经常项目资金结算助推贸易持续畅通。上半年,全省新增93家试点企业,自试点以来累计办理便利化业务8万笔、441.9亿美元。积极推动境外费用轧差结算、跨境代垫、免于名录登记等政策落地,切实提高企业资金运用效率、降低跨境电商市场主体经营成本。全省新型离岸贸易、跨境电商收支94.9亿美元,同比增长28.8%。 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推进金融市场双向开放。上半年,福建省外商来华直接投资资金保持净流入,金额6亿美元;境内主体对外直接投资持续活跃,全省境外直接投资汇出金额同比增长33%。 科技赋能便利中小企业跨境贸易投融资。围绕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鼓励银行在坚持市场化原则下加大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为涉外企业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外汇金融服务。上半年,全省银行通过跨境金融服务平台为211家企业办理出口贸易融资1705笔、69.9亿元,中小微企业融资笔数占比近七成。其中,发放出口信保保单融资302笔、5.2亿元,运用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发放信保融资金额位居全国第二。自2月20日“银企融资对接”应用场景上线以来,已有19家银行机构对接企业222家、授信87.4亿元。 汇率避险服务提升企业风险管理水平。坚持“重点突破、示范带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方针,开展中小微企业外汇服务提质行动,切实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多元化、差异化、更便捷、低成本的企业汇率避险服务。上半年,全省(不含厦门)衍生业务签约金额同比增长7.6%,签约口径的外汇套保率为25.9%,同比增长3.4%。 2023-08-22/fujian/2023/0816/20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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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3年7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2023年7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3年7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有何变化? 答:7月份我国外汇市场运行保持理性有序。7月份,国内基本面预期改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企稳回升。在此情况下,市场主体“逢低购汇”有所增多,属于正常的理性交易,再加上对外分红派息进入季节性高峰,使得当月银行结售汇呈现小幅逆差。综合考虑其他供求因素,境内外汇供求保持基本平衡。 主要渠道跨境资金流动总体稳健。一是货物贸易仍是跨境资金流入的基础性来源。7月份,货物贸易项下跨境资金净流入规模维持较高水平,高于上半年月均值。二是境外资本流入态势逐步向好。外商来华直接投资跨境资金净流入回升,7月份净流入规模为近一年来次高值;来华证券投资跨境资金保持净流入,外资总体净买入境内股票和债券。三是境内主体有序开展对外投资。 展望未来,全球主要经济体紧缩货币政策接近尾声,相关外溢影响将有所缓和。我国经济具有巨大的发展韧性和潜力,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随着政策组合拳效果不断显现,我国经济将持续恢复向好。同时,我国国际收支结构更加稳健,市场主体理性程度持续提升,宏观审慎调节工具不断完善,外汇市场稳健运行的基础依然坚实。 2023-08-17/fujian/2023/0817/20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