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行政處罰資訊查詢
更新時間:2020-01-15【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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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匯檢罰字〔2024〕第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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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張匯檢罰字〔2024〕第2號
違規主體名稱 張家界慈利縣台鴻矽砂經營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朱**
註冊地址 湖南省張家界市慈利縣零陽街道十板村(慈利縣產業開發區六期標準廠房5棟526室)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91430800MAD4Q23W2E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國家外匯管理局張家界市分局
違法行為類型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改革和規範資本項目結匯管理政策的通知》(匯發〔2016〕16號)第五條第一項
違法事實 提供的單證不真實
處罰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四十八條
處罰類別 警告、罰款
罰沒款金額(萬元) 4.00
處罰決定日期 2024-08-06
公示截止期 2025-08-14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