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行政處罰資訊查詢
更新時間:2020-01-15【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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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匯處〔2025〕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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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粵匯處〔2025〕9號
違規主體名稱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龍歸支行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戚**
註冊地址 廣州市白雲區太和鎮龍歸龍興西路14號雲天大廈首層03鋪(自主申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91440101890658268A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
違法行為類型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十二條第一款;《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匯發〔2007〕1號文印發)第十七條
違法事實 辦理經常項目資金收付,未對交易單證的真實性及其與外匯收支的一致性進行合理審查
處罰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第(一)項
處罰類別 沒收違法所得、罰款
罰沒款金額(萬元) 30.03
處罰決定日期 2025-05-30
公示截止期 2026-06-11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