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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72698599-6-2022-0100
  • 分       類: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分局
  • 發布日期:
    2022-08-19
  • 名       稱:
    國家外匯管理局新疆分局疫情防控期間外匯業務辦理溫馨提示
  • 文       號:
國家外匯管理局新疆分局疫情防控期間外匯業務辦理溫馨提示

為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外匯管理服務,保障正常外匯業務需求,國家外匯管理局新疆分局(以下簡稱新疆分局)為您介紹便利化服務,提供綠色服務通道,努力保障疫情期間外匯業務不間斷、不打烊、不斷檔。為貫徹落實疫情防控政策,儘可能減少人員接觸,我們推薦您通過線上方式辦理外匯業務。

一、線上業務辦理提示

 您可通過“國家外匯管理局數字外管平台”(http://zwfw.safe.gov.cn/asone/)(以下簡稱平台)線上辦理的外匯行政許可業務包括:貨物貿易外匯收支企業名錄登記;即期結售匯業務市場准入;非銀行債務人外債登記;境內公司境外上市登記及變更、註銷登記;境外上市公司境內股東持股登記及變更登記;境內個人蔘與境外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外匯登記及變更、註銷登記等。平台初次使用需註冊登陸,具體操作可登錄平台首頁“常用下載”欄目查看有關係統使用的操作指引和說明。

二、綠色通道辦理提示

對於無法通過平台線上辦理的外匯業務,新疆分局已開通綠色通道,申請人可先通過電子郵箱、傳真等方式提交資料,待本輪疫情結束後補交紙質原件等資料。

申請人可聯繫新疆分局相關部門工作人員獲取業務辦理所需資料清單以及相關申請表格,也可以登錄國家外匯管理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分局政府網站(http://www.safe.gov.cn/xinjiang/),通過“業務指南”欄目,查詢有關行政審批業務辦理指南及申請表格。

申請人備齊申請資料後,可以提前與工作人員溝通確認。發送材料後,電話聯繫外匯局業務人員確認資料是否已送達(具體聯繫電話見附件)。申請人須保證提交材料的真實性,以及與紙質原件材料的一致性。

外匯局工作人員在收到電子/傳真材料後,將會於5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受理情況,並通過電子郵件或者傳真方式,向申請人發送業務受理回執以及業務辦理結果。

三、現場辦理提示

對確有需要到現場辦理的外匯業務,申請人可在與社區溝通協調後,將資料現場提交至新疆分局。現場辦理需要提前與新疆分局業務人員進行溝通聯繫,並做好個人防護、配合防疫檢查。外匯局將最大限度縮短現場受理業務辦結時間,對於無法現場辦結的業務,將按照規定辦理現場受理手續。

 

                                                     

                  國家外匯管理局新疆分局

                             2022年8月19日

附表:外匯業務辦理聯繫方式

單位

處室

工作人員

聯繫電話

國家外匯管

理局新疆

分局

國際收支處

卡德爾亞

13121006471

經常項目處

何元林

13619916595

資本項目處

高鵬

13999272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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