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行政處罰資訊查詢
更新時間:2020-01-15【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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汴匯檢罰〔2022〕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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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汴匯檢罰〔2022〕2號
違規主體名稱 河南宏基礦山機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白某
註冊地址 鄭州市中原區須水街道馬莊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91410102678088253A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國家外匯管理局開封市中心支局
違法行為類型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十二條、貨物貿易外匯管理指引》(匯發〔2012〕38號)第三條、《貨物貿易外匯管理指引實施細則》(匯發〔2012〕38號)第十五條
違法事實 違反規定將外匯匯入境內
處罰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
處罰類別 罰款
處罰內容 罰款1663880元人民幣
罰款金額(萬元) 166.38
沒收金額(萬元) 0.00
處罰決定日期 2022-06-10
公開截止期 2023-06-13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