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行政處罰資訊查詢
更新時間:2020-01-15【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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贛匯檢罰〔2024〕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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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贛匯檢罰〔2024〕2號
違法主體姓名 伍**
有效身份證件號碼(身份證、護照等) 360104************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國家外匯管理局江西省分局
違法行為類型 《個人外匯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6年第3號)第七條、《經常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0年版)》(匯發〔2020〕14號)第六十二條
違法事實 違反規定將境內外匯轉移境外
處罰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三十九條
處罰類別 罰款
罰沒款金額(萬元) 111.10
處罰決定日期 2024-11-21
公示截止期 2025-11-25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