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榕匯檢罰〔2022〕1號 |
---|---|
違規主體名稱 | 廣西桂林灕江農村合作銀行 |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 湯** |
註冊地址 | 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七星區灕江路49號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450300199030089K |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 國家外匯管理局桂林市中心支局 |
違法行為類型 |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金融機構報送銀行卡境外交易資訊的通知》(匯發〔2017〕15號)第五條第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十五條、《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規範銀行卡境外大額提取現金交易的通知》(匯發〔2017〕29號)第二條 |
違法事實 | 未按規定報送銀行卡境外交易資訊、違反規定辦理結售匯業務 |
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第二項、第四十七條第三項 |
處罰類別 | 警告、罰款 |
處罰內容 | 給予警告,並處以750000元人民幣罰款,責令改正 |
罰款金額(萬元) | 75.00 |
沒收金額(萬元) | 0.00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2-12-22 |
公開截止期 | 2023-12-26 |
備註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