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防港匯處〔2022〕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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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主體名稱 | 防城港企沙德城賓館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 張** |
註冊地址 | 防城港市港口區企沙鎮新港路口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450602571814489G |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 國家外匯管理局防城港市中心支局 |
違法行為類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二十三條及《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改革和規範資本項目結匯管理政策的通知》(匯發〔2016〕16號)第四條、第五條 |
違法事實 | 企業擅自改變外債結匯資金用途 |
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四十四條 |
處罰類別 | 罰款 |
處罰內容 | 處罰款1009839.70元人民幣 |
罰款金額(萬元) | 100.98 |
沒收金額(萬元) | 0.00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2-11-30 |
公開截止期 | 2023-12-07 |
備註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