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行政處罰資訊查詢
更新時間:2020-01-15【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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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港匯處〔2022〕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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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防港匯處〔2022〕1號
違規主體名稱 防城港企沙德城賓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張**
註冊地址 防城港市港口區企沙鎮新港路口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91450602571814489G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國家外匯管理局防城港市中心支局
違法行為類型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二十三條及《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改革和規範資本項目結匯管理政策的通知》(匯發〔2016〕16號)第四條、第五條
違法事實 企業擅自改變外債結匯資金用途
處罰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四十四條
處罰類別 罰款
處罰內容 處罰款1009839.70元人民幣
罰款金額(萬元) 100.98
沒收金額(萬元) 0.00
處罰決定日期 2022-11-30
公開截止期 2023-12-07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