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行政處罰資訊查詢
更新時間:
2020-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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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匯罰〔2024〕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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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閩匯罰〔2024〕2號
違法主體姓名
李**
有效身份證件號碼(身份證、護照等)
230107********0426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國家外匯管理局福建省分局
違法行為類型
《個人外匯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6〕第3號)第七條
違法事實
逃匯
處罰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三十九條
處罰類別
罰款
罰沒款金額(萬元)
62.88
處罰決定日期
2024-03-12
公示截止期
2025-03-21
備註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