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行政處罰資訊查詢
更新時間:2020-01-15【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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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冀廊檢罰字〔2024〕第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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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匯冀廊檢罰字〔2024〕第2號
違法主體姓名 田**
有效身份證件號碼(身份證、護照等) 130403************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國家外匯管理局廊坊市分局
違法行為類型 《個人外匯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6〕第3號)第七條和《經常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0年版)》(匯發〔2020〕14號印發)第六十二條
違法事實 逃匯
處罰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三十九條
處罰類別 罰款
罰沒款金額(萬元) 50.23
處罰決定日期 2024-06-04
公示截止期 2025-06-13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