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行政處罰資訊查詢
更新時間:2020-01-15【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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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外管罰〔2024〕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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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甬外管罰〔2024〕3號
違法主體姓名 舒*
有效身份證件號碼(身份證、護照等) 330203********3017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國家外匯管理局寧波市分局
違法行為類型 《外匯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十二條第一款,《個人外匯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6〕第3號)第七條
違法事實 違反規定將境內外匯轉移境外
處罰依據 依據《外匯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三十九條
處罰類別 罰款
罰沒款金額(萬元) 21.09
處罰決定日期 2024-06-21
公示截止期 2025-06-26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