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行政處罰資訊查詢
更新時間:
2020-01-15
【列印】
請輸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查詢
閩匯罰〔2024〕3號
【返回】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閩匯罰〔2024〕3號
違法主體姓名
林**
有效身份證件號碼(身份證、護照等)
352231********211X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國家外匯管理局福建省分局
違法行為類型
《個人外匯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6〕第3號)第三十條
違法事實
非法買賣外匯
處罰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四十五條
處罰類別
警告、罰款
罰沒款金額(萬元)
9.94
處罰決定日期
2024-10-12
公示截止期
2025-10-22
備註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