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行政處罰資訊查詢
更新時間:2020-01-15【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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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匯檢罰〔2025〕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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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大連匯檢罰〔2025〕2號
違規主體名稱 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連沙河口支行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李**
註冊地址 大連市沙河口區成仁街20-2號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912102049438800238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國家外匯管理局大連市分局
違法行為類型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十二條第一款和《經常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0年版)》(匯發〔2020〕14號文印發)第六十四條第一項、第六十七條、第六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
違法事實 該銀行辦理單筆超過5萬美元的個人外幣匯款業務未對交易單證的真實性及其與外匯收支的一致性進行合理審查。
處罰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
處罰類別 罰款
罰沒款金額(萬元) 20.00
處罰決定日期 2025-08-25
公示截止期 2026-08-27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