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行政處罰資訊查詢
更新時間:2020-01-15【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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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匯處〔2026〕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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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佛匯處〔2026〕1號
違規主體名稱 東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許*
註冊地址 佛山市禪城區季華四路68號一座901-910室、66號首層9-12號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91440600577865172T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國家外匯管理局佛山市分局
違法行為類型 《外債登記管理辦法》(匯發〔2013〕19號文印發)第三章第十七條;《資本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0年版)》(匯綜發〔2020〕89號文印發)8.1非銀行債務人外債賬戶開立、使用及關閉之審核原則第二條第六點
違法事實 違反規定辦理資本項目資金收付
處罰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第(二)項
處罰類別 沒收違法所得,罰款
罰沒款金額(萬元) 30.46
處罰決定日期 2026-04-21
公示截止期 2027-04-28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