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崇左匯檢罰〔2022〕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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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主體名稱 | 廣西北部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憑祥友誼大道支行 |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 覃* |
註冊地址 | 憑祥市友誼大道金地.白雲山世家5-10號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4514815745878675 |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 國家外匯管理局崇左市中心支局 |
違法行為類型 |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經常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匯發〔2020〕14號)附件《經常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0年版)》第七條、第十一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十二條 |
違法事實 | 辦理經常項目資金收付,未對交易單證的真實性及其外匯收支的一致性進行合理審查 |
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四十七條第一項 |
處罰類別 | 沒收違法所得,罰款 |
處罰內容 | 處以700000元人民幣罰款,沒收違法所得3821.27元人民幣 |
罰款金額(萬元) | 70.00 |
沒收金額(萬元) | 0.38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2-11-29 |
公開截止期 | 2023-12-06 |
備註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