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行政處罰資訊查詢
更新時間:2020-01-15【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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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匯檢罰〔2022〕0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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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濮匯檢罰〔2022〕01號
違規主體名稱 濮陽寶瑞貿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許某某
註冊地址 濮陽市市轄區中原路與安凱路交叉口南100米電子商務產業園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91410900MA46KBH150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國家外匯管理局濮陽市中心支局
違法行為類型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二十三條及《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改革和規範資本項目結匯管理政策的通知》(匯發〔2016〕16號)第四條
違法事實 擅自改變結匯資金用途
處罰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四十四條
處罰類別 警告,罰款
處罰內容 警告,並處罰款8955元人民幣
罰款金額(萬元) 0.89
沒收金額(萬元) 0.00
處罰決定日期 2022-03-17
公開截止期 2023-03-20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