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行政處罰資訊查詢
更新時間:2020-01-15【列印】
  • 請輸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閩匯罰〔2024〕5號
【返回】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閩匯罰〔2024〕5號
違法主體姓名 陳**
有效身份證件號碼(身份證、護照等) 330621********2658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國家外匯管理局福建省分局
違法行為類型 《個人外匯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6〕第3號)第三十條
違法事實 非法買賣外匯
處罰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四十五條
處罰類別 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
罰沒款金額(萬元) 2.11
處罰決定日期 2024-10-28
公示截止期 2025-11-06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