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行政處罰資訊查詢
更新時間:2020-01-15【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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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匯案(罰)字〔2023〕第00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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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新匯案(罰)字〔2023〕第003號
違規主體名稱 白山市集鎂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胡**
註冊地址 白山市渾江區中國鎂穀園區1號(渾江區六道江鎮湖下村)(開發區)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912206010540833667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國家外匯管理局新鄉市分局
違法行為類型 《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規定》(銀髮〔1996〕210號)第三十二條
違法事實 私自買賣外匯
處罰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
處罰類別 警告、罰款
罰沒款金額(萬元) 38.28
處罰決定日期 2023-11-29
公示截止期 2024-11-29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