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行政處罰資訊查詢
更新時間:2020-01-15【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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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匯案(罰)字〔2023〕第00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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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新匯案(罰)字〔2023〕第002號
違法主體姓名 薑*
有效身份證件號碼(身份證、護照等) 210203********2033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國家外匯管理局新鄉市分局
違法行為類型 《個人外匯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6〕第3號)第三十條;《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規定》(銀髮〔1996〕210號)第三十二條
違法事實 私自買賣外匯
處罰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
處罰類別 警告,罰款
罰沒款金額(萬元) 42.00
處罰決定日期 2023-11-28
公示截止期 2024-11-28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