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遼匯檢罰〔2025〕2號 |
|---|---|
| 違規主體名稱 | 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瀋陽分行 |
|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 張* |
| 註冊地址 | 瀋陽市瀋河區青年大街197號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210103711104244Q |
|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 國家外匯管理局遼寧省分局 |
| 違法行為類型 | 《個人外匯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6〕第3號)第九條;《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匯發〔2007〕1號文印發)第二條第一款;《經常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0年版)》(匯發〔2020〕14號文印發)第五十四條及第五十八條第一款 |
| 違法事實 | 未按規定辦理個人結匯業務 |
| 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四十七條第(三)項 |
| 處罰類別 | 罰款,沒收違法所得 |
| 罰沒款金額(萬元) | 65.11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5-10-15 |
| 公示截止期 | 2026-10-23 |
| 備註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