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行政處罰資訊查詢
更新時間:2020-01-15【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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鹹匯罰〔2022〕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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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鹹匯罰〔2022〕1號
違規主體名稱 長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鹹陽彩虹支行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黨某某
註冊地址 陝西省鹹陽市秦都區彩虹一路中段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694908418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國家外匯管理局鹹陽市中心支局
違法行為類型 《通過銀行進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業務實施細則》(匯發〔2020〕16號)第三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七條第二款
違法事實 國際收支間接申報漏報
處罰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
處罰類別 警告、罰款
處罰內容 給予警告,並處罰款人民幣15萬元。
罰款金額(萬元) 15.00
沒收金額(萬元) 0.00
處罰決定日期 2022-08-04
公開截止期 2023-08-07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