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上海匯管罰字〔2024〕3111230601號 |
違規主體名稱 |
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
張** |
註冊地址 |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陸家嘴環路1333號1層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3100008326605545 |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
國家外匯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
違法行為類型 |
1、違反了《外國投資者境內直接投資外匯管理規定》(匯發〔2013〕21號)第十二條第二款、《銀行辦理結售匯業務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匯發〔2014〕53號)第四條第(一)項、第(二)項。
2、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十二條、《經常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0年版)》(匯發〔2020〕14號)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第四十九條。
3、違反了《個人外匯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6〕3號)第二十三條、《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匯發〔2007〕1號)第二十二條。 |
違法事實 |
1、違規辦理FDI項下股權外轉中業務
2、未盡職審核辦理服務貿易購付匯業務
3、未按規定向非居民個人銷售理財產品 |
處罰依據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四十七條第(二)項
2、《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四十七條第(一)項
3、《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四十七條第(二)項 |
處罰類別 |
罰款、沒收違法所得 |
處罰內容 |
處罰款139萬元人民幣,沒收違法所得355,978.04元人民幣,罰沒款合計1,745,978.04元人民幣。 |
罰款金額(萬元) |
139.00 |
沒收金額(萬元) |
35.59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4-01-11 |
公開截止期 |
2025-01-21 |
備註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