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舉報**投訴:
舉報**投訴,網址 https://www.**投訴違反《關於嚴厲查處非法外匯期貨和外匯按金交易活動的通知》為炒外匯平台**推廣引流,引導中國老百姓炒外匯,罪該萬死。懇請領導嚴查
2024-07-24
-
廣東省分局
管理員:
您好!根據《關於嚴厲查處非法外匯期貨和外匯按金交易活動的通知》(證監發字〔1994〕165號),未經批準的機構擅自開展外匯按金交易屬於違法行為;客戶(單位和個人)委託未經批準的機構進行外匯按金交易(以外匯或人民幣作為保證金)也屬違法行為。2018年,中國人民銀行等聯合發布《防範外匯按金風險 謹防財產損失》,提示我國金融管理部門未批准任何機構在境內開展或代理開展外匯按金業務,交易雙方權益均不受法律保護。對於您反映的情況,我分局將會同相關職能部門調查處置。請您遠離外匯按金交易。如您發現涉嫌違反外匯管理規定行為,可現場反映或郵寄材料,地址:廣州市越秀區沿江西路137號,電話020-81322204。
2024-07-26
-
-
賀**:
我的訴求是能不能簡化人民幣收匯的流程。
我們公司總部在澳大利亞,工廠在東莞。澳大利亞總部說政府儲備了大量人民幣,為了把人民幣花出去,採取政策鼓勵企業用人民幣支付。可我們東莞這邊預收人民幣流程,太麻煩了,我都想建議國外總部改用美元支付了。
首先,我每次要打車到銀行才能境外人民幣才能進賬。其次銀行各種審查資料(這種資料毫無意義,完全是為政府部門專門準備的形式上的資料,毫無實質意義),去一趟銀行打車要25-30元,交資料要一上午,浪費時間。
每次去銀行,銀行各種審核這種毫無意義的資料讓我覺得煩。比如說,為了境外人民幣進賬(我說的是先收款後報關出口的情況),銀行每次要核對合同條款。通常我們在接單時會預收40%的貨款,但是今天因為總金額小,我們沒有預收貨款,直接要求總部全額付款節省手續費。這時銀行就說與合同條款不符,然後balabala一大堆。經濟業務這麼紛繁複雜,怎麼可能用一張合同囊括所有情況,更何況是毫無實質意義的應付政府部門的合同。銀行和政府部門這麼幹預我們企業正常的日常業務,讓人覺得不厭其煩。
我工作這麼多年,99%的公司,都是在國外開一個總公司,進行國外的銷售和收款。總公司再在中國大陸開一個工廠,進行生產,然後賣給國外總公司,國外總公司再向終端客戶銷售和收款。政府部門監管一個股東開兩家公司(國外總部和大陸工廠)的行為毫無意義(因為不是監管終端客戶和工廠的經濟行為)。遞交給政府的資料,全都是毫無意義的形式上的資料。
我希望政府部門不要為難我們了,如果預收人民幣太麻煩,我只能找機會要求國外改用美元支付了。
2024-07-19
-
廣東省分局
管理員:
您好!該問題涉及跨境人民幣相關業務,請向企業所屬地中國人民銀行進行諮詢。
2024-07-19
-
-
舉報**:
舉報**,在**搜索框裡面搜索:**。即可看到**在**推廣的炒外匯資訊,推廣網址:https://**與**公司詐騙中國人炒外匯,罪該萬死。懇請領導嚴查
2024-07-16
-
廣東省分局
管理員:
您好!根據《關於嚴厲查處非法外匯期貨和外匯按金交易活動的通知》(證監發字〔1994〕165號),未經批準的機構擅自開展外匯按金交易屬於違法行為;客戶(單位和個人)委託未經批準的機構進行外匯按金交易(以外匯或人民幣作為保證金)也屬違法行為。2018年,中國人民銀行等聯合發布《防範外匯按金風險 謹防財產損失》,提示我國金融管理部門未批准任何機構在境內開展或代理開展外匯按金業務,交易雙方權益均不受法律保護。對於您反映的情況,我分局將會同相關職能部門調查處置。如您發現涉嫌違反外匯管理規定行為,可現場反映或郵寄材料,地址:廣州市越秀區沿江西路137號,電話020-81322204。
2024-07-23
-
-
舉報**:
舉報**,在**搜索框裡面搜索:**。即可看到**的推廣資訊。推廣網址:https://www**是境外炒外匯平台機構,不受中國證監會和外匯管理局監管。**公司與**同流合汙,詐騙中國人炒外匯,罪該萬死。懇請領導嚴查
2024-07-15
-
廣東省分局
管理員:
您好!根據《關於嚴厲查處非法外匯期貨和外匯按金交易活動的通知》,未經批準的機構擅自開展外匯按金交易屬於違法行為;客戶委託未經批準的機構進行外匯按金交易也屬違法行為。2018年,國家外匯管理局等聯合發布《防範外匯按金風險 謹防財產損失》,提示我國金融管理部門未批准任何機構在境內開展或代理開展外匯按金業務,交易雙方權益均不受法律保護。相關部門持續協同處置非法網站,**搜索引擎應監管要求,自2018年起置頂顯示網路炒匯風險提示。對於您反映的情況,我分局將跟進核實並依法處理。如您發現涉嫌違反外匯管理規定的情況,可現場反映或郵寄材料,地址:廣州市越秀區沿江西路137號,電話:020-81322204。
2024-07-16
-
-
舉報**:
舉報**,在**搜索框裡面搜索:**。即可看到**的推廣資訊。推廣網址:https://www.**是境外炒外匯平台機構,不受中國證監會和外匯管理局監管。**公司與**同流合汙,詐騙中國人炒外匯,罪該萬死。懇請領導嚴查
2024-07-15
-
廣東省分局
管理員:
您好!根據《關於嚴厲查處非法外匯期貨和外匯按金交易活動的通知》,未經批準的機構擅自開展外匯按金交易屬於違法行為;客戶委託未經批準的機構進行外匯按金交易也屬違法行為。2018年,國家外匯管理局等聯合發布《防範外匯按金風險 謹防財產損失》,提示我國金融管理部門未批准任何機構在境內開展或代理開展外匯按金業務,交易雙方權益均不受法律保護。相關部門持續協同處置非法網站,**搜索引擎應監管要求,自2018年起置頂顯示網路炒匯風險提示。對於您反映的情況,我分局將跟進核實並依法處理。如您發現涉嫌違反外匯管理規定的情況,可現場反映或郵寄材料,地址:廣州市越秀區沿江西路137號,電話:020-81322204。
2024-07-16
投訴建議受理情況統計:共收到74條,已處理7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