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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女士:
我公司主營業務是創業投資,是否可從境外兄弟公司借美元外債用於支付境內應付股權轉讓款,如果可以,是否必須在當地開立外債戶,還是可以異地辦理開戶?是否有諮詢電話可以諮詢,網站的聯繫電話都無人接聽
2022-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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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區分局
管理員:
《資本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0 年版)》(匯綜發〔2020〕89號)“8.1非銀行債務人外債賬戶開立、使用及關閉”裡明確指出“非銀行債務人辦理外債簽約登記後,可在所屬分局(外匯管理部)轄區內選擇銀行直接開立外債賬戶。”“因特殊經營需要,非銀行債務人需在所屬分局(外匯管理部)轄區以外選擇開戶銀行,應當經所在地外匯局核准。”
因10月份西藏疫情較為嚴重,辦公區域高風險辦公人員無法進入,對未接到您的來電深感抱歉,望體諒!另,我分局上班時間為工作日09:30-13:00、15:30-18:00,您可於該時段進行電話諮詢。
2022-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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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女士:
請問投資性質的公司可以和境外兄弟公司借外債用於支付股權轉讓款嗎?
2022-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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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區分局
管理員:
因網站回複字數限制,該問題請來電諮詢我分局資本項目組,聯繫電話:0891-6362913
2022-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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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ao:
我兒子去美國留學,請問每年給他匯款數額有沒有限制?匯款需要外匯局審批嗎?
2022-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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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區分局
管理員:
沒有限制,不需要外匯局審批。《經常項目外匯指引(2020年版)》中明確規定“個人經常項目外匯業務應具有真實、合法的交易背景。個人結匯和境內個人購匯實行年度便利化額度管理,便利化額度分別為每人每年等值5萬美元。”個人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辦理年度便利化額度內的結匯和購匯。境內個人也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有交易額的購匯資金用途材料,在銀行辦理不佔用年度便利化額度的經常項目購匯。
2022-07-18
業務諮詢受理情況統計:共收到5條,已處理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