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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00013319-6-2023-00016
  • 分       類:
    其他  經常項目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發布日期:
    2023-01-28
  • 名       稱:
    2023年外匯管理互聯網資訊——貨物貿易(一)
  • 文       號:
2023年外匯管理互聯網資訊——貨物貿易(一)

問:對於貨物貿易外匯收支業務,進出口與收付匯金額是否必須一致?

答:否。原則上要一致。但若有影響貨物貿易外匯收支與進出口一致性匹配的情況,根據《經常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0年版)》(匯發〔202014號)第二十二條規定,企業可根據實際業務情況自主決定是否向所在地外匯局報送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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