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外匯管理局山東省分局是國家外匯管理局在山東省設立的分支機構,負責在山東省轄區履行外匯管理職責。國家外匯管理局山東省分局設外匯綜合處、國際收支處、經常項目管理處、資本項目管理處和外匯檢查處5個職能處室,下轄淄博、棗莊、東營、煙台、濰坊、濟寧、泰安、威海、日照、德州、臨沂、聊城、濱州、菏澤市分局、萊蕪分局。
外匯綜合處
組織協調國家外匯管理局山東省分局機關日常工作,承辦分局局長辦公會、局務會以及重要工作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綜合、文秘、宣傳、檔案、信訪、保密等工作;辦理行政複議案件;負責外匯管理政策法規的諮詢、解釋工作;負責外匯資訊調研工作;配合、協助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內審部門對有關外匯業務開展審計工作;負責特殊經濟區域外匯管理工作。
國際收支處
負責山東省內國際收支、外匯收支統計制度的建立和實施;對山東省內國際收支和外匯收支狀況進行監測、分析和預警;對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情況進行現場和非現場檢查;對山東省內外匯指定銀行結售匯業務、銀行間外匯市場運行以及人民幣匯價實施情況進行管理。
經常項目管理處
負責山東省內經常項目外匯收支及匯兌真實性監督管理;負責實施經常項目外匯業務的監測、分析與核查工作;負責保險類金融機構相關外匯業務市場准入及外匯收支和匯兌管理;負責經常項目外匯賬戶的監督管理;負責境內外幣現鈔管理及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
資本項目管理處
承擔山東省內資本項目交易、外匯收支、匯兌和境內外外匯賬戶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負責山東省內直接投資登記、匯兌管理及相關統計監測;承擔山東省內短期外債、或有負債、對外債權等的相關管理工作;承擔山東省全口徑外債的登記管理與統計監測;承擔山東省除保險類機構以外的非銀行金融機構相關外匯業務市場准入及外匯收支和匯兌管理;依法對山東省內跨境有價證券投資或衍生產品交易所涉外匯收支進行登記和匯兌管理。
外匯檢查處
負責對山東省內各種違反國家外匯管理法規行為的檢查、調查和處罰;協助有關司法部門和行政執法部門調查處理涉及外匯的違法案件;負責對各市分支局外匯檢查工作進行部署和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