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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新聞
  • 索  引  號:
    000014453-2022-00838
  • 分       類:
    通報  外匯檢查與法律適用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
  • 發布日期:
    2022-09-29
  • 名       稱: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銀行外匯違規案例的通報
  • 文       號: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銀行外匯違規案例的通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2號),國家外匯管理局加強外匯市場監管,嚴厲打擊外匯領域違法違規行為,重點打擊虛假、欺騙性外匯交易,壓實銀行展業審核責任,維護外匯市場健康良性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11號)等相關規定,現將部分違規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案例1:國家開發銀行海南省分行違規辦理內保外貸案

20173月,國家開發銀行海南省分行未盡審核責任,違規辦理內保外貸業務。

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對該行給予警告,處罰款4266.16萬元人民幣。

案例2:農業銀行深圳福田支行違規辦理貿易付匯案

201711月至20191月,農業銀行深圳福田支行未盡審核責任,違規辦理貿易融資對外付匯業務。

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對該行責令改正,處罰沒款64.89萬元人民幣。

案例3:工商銀行雲南省分行違規辦理境外直接投資付匯案

20181月至20194月,工商銀行雲南省分行未盡審核責任,違規辦理境外直接投資對外付匯業務。

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對該行責令改正,處罰沒款123.17萬元人民幣。

案例4:建設銀行天津河西支行違規辦理離岸轉手買賣對外付匯

20184月至6月,建設銀行天津河西支行未盡審核責任,違規辦理離岸轉手買賣對外付匯業務。

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對該行責令改正,處罰沒款183.61萬元人民幣。

案例5:滙豐銀行(中國)有限公司成都分行違規辦理內保外貸案

20184月至11月,滙豐銀行(中國)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未盡審核責任,違規辦理內保外貸業務。

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對該行給予警告,處罰款297.48萬元人民幣。

案例6:交通銀行南京玄武支行違規辦理服務貿易海運費支出案

20189月至20191月,交通銀行南京玄武支行未盡審核責任,違規辦理服務貿易海運費支出業務。

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對該行責令改正,處罰沒款56.51萬元人民幣。

案例7:渤海銀行上海分行違規辦理利潤匯出案

20193月,渤海銀行上海分行未盡審核責任,違規辦理利潤匯出業務。

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對該行責令改正,處罰沒款56.85萬元人民幣。

案例8:中國銀行義烏分行違規辦理貨物貿易售匯案

20193月至11月,中國銀行義烏分行未盡審核責任,違規辦理貨物貿易售匯業務。

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對該行責令改正,處罰沒款84.94萬元人民幣。

案例9:華夏銀行蘇州崑山支行違規辦理利潤匯出案

20194月,華夏銀行蘇州崑山支行未盡審核責任,違規辦理利潤匯出業務。

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對該行責令改正,處罰沒款40.02萬元人民幣。

案例10:內蒙古銀行二連浩特分行違規辦理預付貨款案

  20201月,內蒙古銀行二連浩特分行未盡審核責任,違規辦理預付貨款業務。

 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對該行責令改正,處罰沒款41.97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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