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個人本外幣兌換特許業務合規、有序發展,日前,國家外匯管理局修訂並發布《個人本外幣兌換特許業務試點管理辦法》(匯發〔2020〕6號文印發,以下簡稱《辦法》),在保持現有個人本外幣兌換特許業務許可範圍與個人結售匯管理原則不變的基礎上,完善相關管理政策,便利個人本外幣兌換。
《辦法》主要內容包括:一是簡化行政審批。將特許機構的全國經營資格審批權下放至其註冊地外匯分局,取消特許機構外匯備付金賬戶開立審批和分支機構市場准入“籌備”環節審批,取消營業執照、無異議函等市場准入相關證明檔案。二是優化辦事流程。允許特許機構通過事前報告的方式,開辦電子渠道個人兌換業務、電子旅支代售及兌回業務、辦理營業場所變更等事項。三是推動業務創新。允許特許機構在為境內個人辦理外幣兌出業務時,接受客戶支付的本人名下的非現鈔類人民幣資金。四是完善市場准入和退出機制。適當優化市場准入的業務量標準、技術條件、企業及管理人員資信狀況等要求。五是加強事中事後監管。要求特許機構建立有效風險控制制度,加強真實性、合規性審核。
《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