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配合《通過銀行進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業務實施細則》(匯發〔2015〕27號)的實施,日前,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通過銀行進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業務指引(2016年版)>的通知》(匯發〔2016〕4號,以下簡稱業務指引)。業務指引對往年國際收支統計間接申報相關規範性檔案、問題解答等進行整合和內容更新,對因業務創新而產生的申報問題進行明確和規範,進一步完善了國際收支統計間接申報制度體系,旨在便利申報主體和銀行履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義務。
業務指引自2016年4月1日起正式實施,並將定期予以修訂。(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