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範和便利銀行及個人外匯業務操作,近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進一步完善個人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15]49號,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主要內容包括:一是明確個人外匯業務監測系統自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國正式上線運行,個人結售匯管理資訊系統同時停止使用。二是完善個人外匯業務“關注名單”管理。將存在借用他人額度辦理結售匯行為的個人,直接列入“關注名單”;對出借本人額度協助他人進行分拆結售匯的個人進行風險提示,若再次出現該類行為則將其列入“關注名單”。三是清理整合法規。廢止涉及個人結售匯業務的5項外匯管理法規,便利市場主體理解和執行。
與《通知》配套上線的個人外匯業務監測系統,將在現有個人外匯管理框架下,進一步便利銀行及個人辦理外匯業務,提升個人外匯業務監管效率。該系統遵循全口徑數據採集思路,支援櫃檯和非櫃檯渠道個人外匯業務辦理,運行將更加穩定。同時系統與銀行作業系統直接對接,可有效減少銀行操作人員“二次錄入”問題。外匯局將依託該系統強化“關注名單”管理和非現場監測,集中採集、集中分析、集中發布相關數據,實現“關注名單”全國共用。
《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