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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數據
  • 索  引  號:
    000014453-2015-00284
  • 分       類:
    國際收支統計與結售匯管理  統計數據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
  • 發布日期:
    2015-12-30
  • 名       稱:
    國際投資頭寸表編製原則與指標說明
  • 文       號:
國際投資頭寸表編製原則與指標說明

一、國際投資頭寸表編製原則

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國際收支和國際投資頭寸手冊》(第六版)(以下簡稱《手冊》第六版)制定的標準,國際投資頭寸表是反映特定時點上一個國家或地區對世界其他國家或地區金融資產和負債存量的統計報表。國際投資頭寸的變動是由特定時期內交易、價格變化、匯率變化和其他調整引起的。國際投資頭寸表在計價、記賬單位和折算等核算原則上均與國際收支平衡表保持一致,並與國際收支平衡表共同構成一個國家或地區完整的國際賬戶體系。

中國國際投資頭寸表是反映特定時點上我國(不含中國香港、澳門和台灣,下同)對世界其他國家或地區金融資產和負債存量的統計報表

二、國際投資頭寸表主要指標解釋

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標準,國際投資頭寸表的項目按對外金融資產和對外負債設置。資產細分為直接投資、證券投資、金融衍生工具、其他投資、儲備資產五部分;負債細分為直接投資、證券投資、金融衍生工具、其他投資四部分。淨頭寸是指對外金融資產減去對外負債。具體的項目含義如下:

1.直接投資:以投資者尋求在本國以外運行企業獲取有效發言權為目的的投資,包括直接投資資產和直接投資負債兩部分。相關投資工具可劃分為股權和關聯企業債務。股權包括股權和投資基金份額,以及再投資收益。關聯企業債務包括關聯企業間可流通和不可流通的債權和債務。

2.證券投資:包括證券投資資產和證券投資負債,相關投資工具可劃分為股權和債券。

2.1股權:包括股權和投資基金份額,記錄在證券投資項下的股權和投資基金份額均應可流通(可交易)。股權通常以股份、股票、參股、存托憑證或類似單據作為憑證。投資基金份額指投資者持有的共同基金等集合投資產品的份額。

2.2債券:包括可流通的債務工具,是證明其持有人(債權人)有權在未來某個(些)時點向其發行人(債務人)收回本金或收取利息的憑證,包括可轉讓存單、商業票據、公司債券、有資產擔保的證券、貨幣市場工具以及通常在金融市場上交易的類似工具。

3.金融衍生工具:全稱為金融衍生工具和僱員認股權,金融衍生工具是一種金融工具,該金融工具與另一特定的金融工具、指標或商品相聯繫,可以獨立在金融市場上針對特定金融風險(例如,利率風險、外匯風險、股權和商品價格風險、信用風險等)進行交易;僱員認股權指向公司僱員提供的一種購買公司股權的期權,通常作為公司對其僱員的一種報酬。

4.其他投資:指除直接投資、證券投資、金融衍生工具和儲備資產之外的金融資產/負債,包括其他股權、貨幣和存款、貸款、貿易信貸、特別提款權等形式。其中長期指合同期為一年期以上的金融資產/負債,短期為一年期(含一年)以下的金融資產/負債。

4.1其他股權:指不以證券投資形式(上市和非上市股份)存在的、未包括在直接投資項下的股權,通常包括:在准公司或非公司制企業中的、表決權小於10%的股權(如分支機構、信託、有限責任和其他合夥企業、以及房地產和其他自然資源中的所有權名義單位)、在國際組織中認繳的股本金等。資產表示我國居民投資於非居民的其他股權。負債表示非居民投資於我國居民的其他股權。

4.2貨幣和存款:資產表示我國金融機構存放境外資金和庫存外匯現金,負債表示我國金融機構吸收的海外私人存款、國外銀行短期資金及向國外出口商和私人的借款等短期資金。

4.3貸款:資產表示我國境內機構通過向境外提供貸款和拆放等形式而持有的對外資產;負債表示我國機構借入的各類貸款,如外國政府貸款、國際組織貸款、國外銀行貸款和賣方信貸。

4.4保險準備金:全稱為保險、養老金和標準化擔保計劃,主要包括非人壽保險技術準備金、人壽保險和年金權益、養老金權益以及啟動標準化擔保的準備金。資產表示我國居民作為保單持有人或受益人所享有的資產或權益。負債表示我國作為保險公司、養老金或標準化擔保發行者所承擔的負債。

4.5貿易信貸:又稱貿易信貸和預付款,指我國與世界其他國家或地區間,伴隨貨物進出口產生的直接商業信用。資產表示我國出口商的出口應收款以及我國進口商支付的進口預付款;負債表示我國進口商的進口應付款以及我國出口商預收的貨款。

4.6其他:指除其他股權、貨幣和存款、貸款、保險準備金、貿易信貸、特別提款權以外的其他投資資產/負債等。

4.7特別提款權:指作為基金組織成員國分配的特別提款權,是成員國的負債。

5.儲備資產:指我國中央銀行可隨時動用和有效控制的對外資產,包括貨幣黃金、特別提款權、在基金組織的儲備頭寸和外匯。

5.1貨幣黃金:指我國中央銀行作為儲備持有的黃金。

5.2特別提款權: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根據會員國認繳的份額分配的,可用於償還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債務、彌補會員國政府之間國際收支逆差的一種賬面資產。

5.3在基金組織的儲備頭寸:指我國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普通賬戶中可自由動用的資產。

5.4外匯儲備:指我國中央銀行持有的可用作國際清償的流動性資產和債權。

5.5其他儲備資產:指不包括在以上儲備資產中的、由我國中央銀行持有的可用作國際清償的流動性資產和負債(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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