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範外匯衍生產品市場發展,提高政策透明度和便利化,更好地滿足市場主體管理匯率風險需求,國家外匯管理局制定了《銀行對客戶辦理人民幣與外匯衍生產品業務管理規定》(見附件),請遵照執行。
國家外匯管理局各分局、外匯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後,應立即轉發轄內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和外資銀行。執行中如遇問題,請與國家外匯管理局國際收支司聯繫。聯繫電話:010-68402385、68402313。
特此通知。
附件:銀行對客戶辦理人民幣與外匯衍生產品業務管理規定
國家外匯管理局
201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