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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規
  • 索  引  號:
    000014453-2013-00156
  • 分       類:
    公告  經常項目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
  • 發布日期:
    2013-09-24
  • 名       稱:
    (已廢止)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 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告
  • 文       號:
    2013年第52號
(已廢止)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 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告

為進一步深化海關通關作業無紙化改革,減少紙質單證流轉,完善貨物貿易外匯服務和管理,海關總署、國家外匯管理局決定,自2013916日起,海關不再為國家外匯管理局分支局(以下簡稱外匯局)核定的貨物貿易外匯管理A類企業(以下簡稱A類企業)提供紙質報關單收、付匯證明聯。A類企業辦理貨物貿易外匯收付業務,按規定須提交紙質報關單的,通過中國電子口岸自行以普通A4紙列印報關單證明聯(出口收匯或進口付匯用)並加蓋企業公章。對於外匯局核定的貨物貿易外匯管理B類和C類的企業,海關仍按現行做法為其提供紙質報關單收、付匯證明聯。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國家外匯管理局          

201393 

   

【列印】 【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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