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範和完善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外匯管理,促進外商直接投資便利化,日前,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12]58號,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自2012年12月17日起實施。
《通知》在整合近年來外商來華直接投資外匯管理政策的基礎上,對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外匯管理的相關問題進行了明確和規範,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是大幅簡化管理流程,便利外商投資合夥企業投資。外商投資合夥企業所涉外匯管理以登記為主,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完成必要的外匯登記和出資確認手續後,可直接到銀行辦理外匯賬戶開立、資金購付匯等相關外匯業務。
二是簡化和規範外匯登記和外匯賬戶管理。將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外匯登記事項標準化、格式化,簡化相關申請材料,並明確外商投資合夥企業設立、經營所涉外匯賬戶的管理。
三是規範外國合伙人出資確認登記。外國投資者須在完成出資確認登記手續後,才能辦理後續相關外匯業務。
四是提升監管手段,有效防範風險。銀行辦理相關業務時,要通過外匯局相關業務系統查詢登記資訊,並及時、準確地向外匯局備案或反饋資訊。
《通知》的出台,是國家外匯管理局促進投資便利化和加強風險管理相結合的有益探索,也是轉變外匯管理理念與方式的重要內容,在提升風險管理水平的同時,更好地服務於實體經濟發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