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範境內銀行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管理,進一步完善我國對外直接投資統計制度,加強跨境資金流動監測和分析工作,日前,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關於境內銀行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自
《通知》的主要內容是:一是明確將具有法人資格的境內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外資法人銀行、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等境內銀行納入管理範疇;二是取消境內銀行境外直接投資項下購匯核准手續;三是明確境內銀行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變更、註銷及結匯核准等業務的辦理程序;四是規範境內銀行境外直接投資前期費用匯出、利潤匯回、減資、清算及轉股等事項;五是明確境內銀行在《通知》發布前已從事的境外直接投資活動應履行的登記備案手續。
《通知》與2009年發布的《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管理規定》在管理原則,管理框架及要求上基本一致,以登記備案為基本原則,有利於進一步規範金融機構對外直接投資的外匯管理,同時有助於完善境外直接投資的統計監測,切實維護國家經濟金融安全。(完)
外匯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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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號:
- 000014453-2010-0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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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類:
- 新聞報道 各類社會公眾 資本項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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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 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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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10-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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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稱:
- 規範銀行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管理,完善我國金融業境外直接投資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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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號:
規範銀行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管理,完善我國金融業境外直接投資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