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中文繁體中文English 微信
微博
無障礙 用戶登錄
設為首頁加入收藏
政策法規
  • 索  引  號:
    000014453-2003-00096
  • 分       類:
    通知  金融機構外匯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
  • 發布日期:
    2003-10-08
  • 名       稱:
    (已廢止)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保險業務外匯管理操作規程》的通知
  • 文       號:
    匯發[2003]118號
(已廢止)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保險業務外匯管理操作規程》的通知

國家外匯管理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局、外匯管理部,深圳、大連、青島、廈門、寧波市分局,各中資外匯指定銀行:    

為切實貫徹執行《保險業務外匯管理暫行規定》(匯發[200395號),規範對保險外匯業務的操作管理,國家外匯管理局擬定了《保險業務外匯管理操作規程》,定於2003111日起正式實施。現將該操作規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收到本文後,各分局應儘快轉發至所轄分支局、外資銀行和保險經營機構;各中資外匯指定銀行應儘快轉發至所屬分支行。執行中如遇問題,請及時向國家外匯管理局反饋。


附件1: 保險業務外匯管理操作規程

分享到:
【列印】 【關閉】

聯繫我們 | 法律聲明 | 網站地圖 | 設為首頁 | 加入收藏

國家外匯管理局主辦 著作權所有 授權轉載 最佳解析度:1280*768

網站標識碼bm74000001   京ICP備06017241號   京公網安備110401027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