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關於“實行高水平的貿易和投資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和國務院關於持續推進“放管服”改革要求,根據2019年10月23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日前,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進一步促進跨境貿易投資便利化的通知》(匯發〔2019〕28號,以下簡稱《通知》),進一步深化跨境貿易和投資外匯管理改革,簡化相關業務操作,便利銀行和企業等市場主體辦理外匯業務,切實支援實體經濟發展。
《通知》涵蓋12項跨境貿易投資便利化措施。跨境貿易方面,一是擴大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試點,使誠信企業享受更大便利;二是簡化小微跨境電商企業辦理有關貿易資金收付手續;三是優化貨物貿易外匯業務報告方式;四是簡化出口收入入賬手續,允許企業自主選擇是否開立待核查賬戶;五是便利企業分支機構貨物貿易外匯收支名錄登記;六是允許承包工程企業境外資金集中管理。
跨境投融資方面,一是允許非投資性外商投資企業依法以資本金開展境內股權投資;二是擴大資本項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試點,便利企業使用資本項目外匯收入及其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進行境內支付;三是便利境內機構向境外投資者轉讓境內企業股權所得轉讓對價款的結匯使用,允許外國投資者保證金在競標成功後用於其出資、結匯支付等;四是將企業外債註銷登記下放銀行辦理,試點取消企業外債逐筆登記;五是取消資本項目外匯賬戶開戶數量限制;六是開展銀行不良債權和貿易融資等跨境轉讓試點。
下一步,外匯局將繼續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推進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堅定不移深化外匯領域改革,擴大金融市場和外匯市場開放,抓實抓細,有效服務實體經濟發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