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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42321502-X-2015-00034
  • 分       類:
    通知  外匯綜合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網站
  • 發布日期:
    2015-06-19
  • 名       稱:
    (已廢止)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修訂銀行執行外匯管理規定情況考核辦法》相關事宜的通知
  • 文       號:
    匯發[2015]26號
(已廢止)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修訂銀行執行外匯管理規定情況考核辦法》相關事宜的通知

國家外匯管理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局、外匯管理部,深圳、大連、青島、廈門、寧波市分局;各全國性中資銀行:        

為進一步推進銀行執行外匯管理規定情況考核工作的順利開展,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學性和公平性,國家外匯管理局對《銀行執行外匯管理規定情況考核辦法》再次進行了修訂(見附件,以下簡稱《辦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國家外匯管理局各分局、外匯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後,應立即轉發轄內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外國銀行分行以及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儘快完成對所轄中心支局、支局的業務操作培訓,嚴格遵照《辦法》規定,公平、公正地開展對轄內銀行的考核工作。
  二、各全國性中資銀行應儘快轉發所轄分支機構,認真落實《辦法》的相關要求,依法合規辦理各項業務。
  三、本通知下發之日起,《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修訂〈銀行執行外匯管理規定情況考核辦法〉的通知》(匯發[2010]38號)、《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於在銀行執行外匯管理規定情況考核系統中補錄入考核資訊的通知》(匯綜發[2010]128號)、《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調整銀行執行外匯管理規定情況考核周期的通知》(匯發[2014]42號)廢止。2015年度銀行執行外匯管理規定情況考核工作依照本《辦法》辦理。
  執行中如遇問題,請及時向國家外匯管理局相關部門反饋。聯繫電話:010-68402113(綜合司),010-68402593(國際收支司),010-68402104(經常項目管理司),010-68402348(資本項目管理司),010-68402378(管理檢查司),010-68402028(外匯業務數據監測中心)。
  特此通知。
          

附件:銀行執行外匯管理規定情況考核辦法       

        

        

        

        

國家外匯管理局        

 2015617日        

【列印】 【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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