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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78116973-X-2020-00040
  • 分       類:
    通知  資本項目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
  • 發布日期:
    2020-02-12
  • 名       稱:
    關於公開徵求《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深圳市分局關於外匯管理支援粵港澳大灣區和深圳先行示範區發展的通知(徵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
  • 文       號:
關於公開徵求《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深圳市分局關於外匯管理支援粵港澳大灣區和深圳先行示範區發展的通知(徵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粵港澳大灣區和深圳先行示範區建設重要論述,支援《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和《關於支援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意見》實施,探索資本項目外匯管理改革創新,提升粵港澳大灣區和深圳先行示範區對外開放程度和投融資便利化水平,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提升外匯管理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和水平,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准,廣東省分局和深圳市分局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研究推出8項促進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跨境投融資便利化的外匯管理措施,草擬了《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深圳市分局關於外匯管理支援粵港澳大灣區和深圳先行示範區發展的通知(徵求意見稿)》(見附件),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根據相關規定,公開徵求意見的時間原則上不少於30日,為儘快推動試點措施落地,切實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和深圳先行示範區更高質量發展,特別是為當前疫情防控提供外匯管理便利化政策快速有力支援,助力企業降成本、穩經營,此次徵求意見的時間縮短為10日,請有關單位或個人於20202月21日前,通過信函方式反饋意見,並在信封上註明8項措施徵求意見”字樣。如有提出意見的,請隨函留下聯繫人和聯繫方式,以便進一步聯繫。

郵寄地址:廣州市越秀區沿江西路1371217室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資本項目管理處(郵編:510000

          深圳市羅湖區深南東路5006號人民銀行大廈北樓12樓資本項目管理處(郵編:518000


附件: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深圳市分局關於外匯管理支援粵港澳大灣區和深圳先行示範區發展的通知(徵求意見稿)



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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