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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78116973-X-2013-00032
  • 分       類:
    新聞報道  各類社會公眾  資本項目管理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
  • 發布日期:
    2013-11-14
  • 名       稱:
    廣東試點小額外保內貸業務開闢中小企業融資新捷徑
  • 文       號:
廣東試點小額外保內貸業務開闢中小企業融資新捷徑
    為推進跨境擔保外匯管理改革,簡化外保內貸(境外擔保境內貸款)業務手續,支援中小微企業健康發展,國家外匯管理局近日下發《關於在部分地區試行小額外保內貸業務有關外匯管理問題的通知》(匯發〔201340號),批准廣東省等地區首批試點開展境內企業小額外保內貸業務。

開展該業務試點後,廣東省企業只要符合以下條件即可直接辦理小額外保內貸業務:一個日曆年內單家企業小額外保內貸項下貸款簽約總金額不超過等值人民幣5000萬元;在任一時點,小額外保內貸項下貸款未償本金餘額均不超過該企業上年末淨資產。企業外保內貸項下借用資金應用於企業經營範圍內正常的生產經營開支。如果發生境外擔保履約,企業無須辦理外債登記,也不佔用企業短期外債額度。中資企業辦理外保內貸業務若不符合上述條件,仍應按照相關規定向所在地外匯局申請外保內貸額度。

該項試點政策有利於民營企業和中小微企業,尤其是有外資和外貿背景的中資企業擴寬融資渠道,解決企業因境內擔保不足而無法獲得融資的難題,降低外商投資企業因外保內貸履約額超出其可借債規模而面臨處罰的風險。同時,境內銀行可以利用該優惠政策加強國際金融合作,創新信貸產品,開拓業務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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